中評社北京7月21日電/7月19日,經刑事技術鑒定,深圳羅湖海關查獲的一批仿真槍,已達到槍支的認定標準,被確定為槍。涉案港籍女子已被刑事立案處理。該女子過關時只背了一個大背包,當中有兩包用牛皮紙包著,用透明膠帶纏得嚴嚴實實的可疑物。面對海關,女子說是玩具,但工作人員查出了8把仿真槍。
據了解,我國對槍支、仿真槍的認定標準有著明確的規定,除制式槍支以及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外,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的,認定為槍支;槍口比動能小於1.8焦耳/平方厘米、大於0.16焦耳/平方厘米的為仿真槍。並不是只有能發射子彈的才是槍,只要槍口比動能達到一定標準,同樣可能被認定為是槍。
(來源:《深圳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