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進空域管理動態靈活使用
《意見》提出,加強基礎領域統籌,增強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整體支撐能力。優化空域結構,推進空域分類管理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立空域動態管理、靈活使用機制。統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考慮軍地需求,綜合運用重要資源。加強交通領域軍地資源、信息、服務保障等方面的共享與協作,積極推動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設。
2引導民企進入武器科研生產
加強產業領域統籌,建設中國特色先進國防科技工業體系。深化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進一步打破行業封閉,推進社會化大協作,推進軍工企業專業化重組。擴大引入社會資本,加快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健全信息發布機制和渠道,構建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推動軍工技術向國民經濟領域的轉移轉化,實現產業化發展。積極參與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
3國防科研平台加大開放力度
加強科技領域統籌,著力提高軍民協同創新能力。整合運用軍民科研力量和資源,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優勢和潛力,廣泛吸納專家強化頂層規劃設計,推進軍民技術雙向轉移和轉化應用。完善軍民協同創新機制,加大國防科研平台向民口單位開放力度,推動建立一批軍民結合、產學研一體的科技協同創新平台。
4激勵地方單位培養軍事人才
加強教育資源統籌,完善軍民融合的人才培養使用體系。拓展依托國民教育培養軍事人才範圍,構建地方師資力量、科研設施、創新成果向軍事人才培養開放服務的政策制度,健全依托社會開展軍事人才專業評價制度,評價結果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體系。對承擔軍事人才培養任務的地方單位,國家在條件建設、財政投入、表彰激勵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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