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瑪咖產品亂象叢生,雲南白藥(000538.SZ)子公司也捲入其中。
6月24日,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雲南白藥集團中藥資源公司(以下簡稱“中藥資源”)因銷售其子公司生產的瑪咖片(壓片糖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被判決退還貨款並十倍賠償給原告。
《中國經營報》記者獨家獲得的多地行政執法機關文件顯示,今年1月,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複議決定亦表示,上述瑪咖片(壓片糖果)不屬於糖果製品,添加食品添加劑硬脂酸鎂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此前,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對當地經銷該產品的銷售商做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罰款7萬餘元;江蘇省海安縣市場監管局也認定該產品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
不過,對此,雲南白藥方面未對記者就此問題的採訪做出回應。
敗訴
財報顯示,2008 年 6月 11 日,經雲南白藥第五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收購雲南白藥集團麗江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江藥業”) 49%股權的議案》,收購完成後麗江藥業成為雲南白藥全資子公司;2014 年 4 月,麗江藥業成為雲南白藥集團中藥資源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即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三級公司)。
據判決書顯示,去年3月,當事人孫先生在中藥資源經營的白藥養生旗艦店購買了47盒上述雲南白藥養之素瑪咖片, 食用後感到味道極怪,後發現涉案產品使用的執行標準Q/BLY 0005S 為企業標準。該標準前言中指明“雲南白藥集團麗江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瑪咖片(壓片糖果)是以瑪咖粉為主要原料,添加木糖醇等輔料,經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壓片、包裝制成。根據《食品安全法》《標準化法》的規定,特製定本標準,作為企業組織生產,檢驗,貿易和質量仲裁的依據”。涉案產品應當按照該標準的要求生產,但涉案產品並未根據該標準添加“木糖醇”,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同時,該產品違法添加硬脂酸鎂。故訴諸法院,請求法院判被告退還原告貨款,並支付十倍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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