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果認為民警執法不規範,可以向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撥打110投訴,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
■專家說法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餘凌雲認為,身著警服本身就是一種簡明的表明執法身份的國際通行辦法。警察制式服裝、警用標識、警用裝備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和正在執行職務,故意撕扯、搶奪、損毀等行為,可視為對警察的直接攻擊。
公民有義務配合、支持執法,對執法有異議應當通過法定程序解決。從法律角度看,不管立法如何細化,法律的制定一般會具有一定的滯後性,操作性的內容很難一步到位地予以細化。從老百姓的角度看,執法權威的喪失最終受害的是公眾安全和公民本身。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顧永忠認為,推進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不僅需要加強民警的素質,也需要加強對公眾的宣傳,讓公眾了解從實體到程序的法律法規,知道民警執法有哪些權力,公眾面對執法有哪些義務,應該如何配合執法,以及怎樣監督公安機關執法。
執法中,遇到行為攻擊類阻礙執法怎麼辦?
把握克制原則勸告無效實施強力制服
根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七條規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經警察勸告無效的可以使用制服性、驅逐性警械。依據《人民警察法》第八條規定,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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