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一個是村委會主任和黨支部書記,一個是村黨支部委員,由於二人平日裡就不和,為了恐嚇村書記馬某,村委員姚某指使多人,在村書記換屆選舉前5天,持鐵棍和砍刀等打砸車輛并將馬某打成輕微傷。最終,姚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幾名打手也分別獲刑。
村支書剛出門便遭毆打
北京晨報報道,57歲的馬某是昌平區興壽鎮肖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2015年11月9日早上8時左右,馬某和妻子乘坐自家車子從小區駛出後,僅開了100米左右,突然從後面開來3輛車,把馬某的車子堵在路邊。馬某夫婦二人還沒鬧清楚是怎麼回事,三輛車上下來多位彪形大漢,拿著鐵棍、鎬把、砍刀等工具向馬某的車子衝了過來。馬某先將車門緊鎖,然而幾名大漢對著車子一頓猛砸,并把鐵棍從破碎的車窗伸進車內,杵馬某的右腿及膝蓋,隨後又試圖把馬某拉出車外。馬某掙扎中,被對方一人持刀砍傷頭部。
幾人打砸後,很快上車離去。馬某的兒子趕到現場把父親送往醫院,并撥打了報警電話。經診斷,馬某系頭皮裂傷,傷口長約6厘米,右大腿、右膝蓋軟組織損傷, 右髕骨可疑半脫位。
打手酬勞最少2000元
民警很快找到了行凶的劉某等人。劉某稱,11月初,肖村的姚某找到他,讓他“幫忙嚇唬個人”。劉某表示,他理解的“嚇唬”就是“打一頓”的意思。第二天,姚某開車帶著劉某來到馬某居住的小區前,并給劉某指認馬某平日裡乘坐的轎車。
全都記清楚後,劉某便找來了呂某等4個兄弟一起幫忙,并承諾事成後給幾人1萬元到2000元不等的酬勞。案發當天,幾人蹲守在馬某家小區門前,等馬某乘坐的車子駛出小區後,便將車輛逼停并實施打砸行為。
劉某供述稱,砸車的事之前和姚某說過,姚某也表示了同意。民警調查中,馬某也曾提及,因為村書記換屆的事,他與肖村黨支部委員姚某等人產生了矛盾。而其被打後的11月14日就是原定村內選舉的日子。
而鎮領導的證言也顯示,馬某和姚某平時兩人矛盾就挺大,後來二人都進入了肖村2015年村黨支部書記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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