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7月15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白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白山市江源區中醫院違法排放醫療污水污染環境案作出判決。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後,全國首例行政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白山市江源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白山市江源區中醫院自建院以來,始終未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建設符合環保標準的醫療污水處理設施,通過滲井、滲坑排放醫療污水。江源區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調查後,協調江源區環境保護局,委托吉林市吉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江源區中醫院醫療污水及滲井周邊土壤進行取樣檢測,經檢測,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總餘氯等均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限值,可引起醫源性細菌對地下水及生活用水的污染,存在細菌傳播的隱患。
2015年11月18日,江源區人民檢察院向江源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以下簡稱江源區衛計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立即採取有效監管措施,制止江源區中醫院繼續違法排放醫療污水。江源區衛計局雖然在2015年12月10日作出回復並採取了相應措施,但並未依法正確履行監管職責,未能有效制止中醫院違法排放醫療污水,存在造成環境污染的重大風險和隱患,公共利益處於持續受侵害狀態。
2016年3月1日,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在嚴格落實訴前程序後,依法以公益訴訟人的身份提起行政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5月11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7月15日作出判決,確認白山市江源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於2015年5月18日對白山市江源區中醫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合格的行政行為違法;責令白山市江源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履行監管職責,監督白山市江源區中醫院在三個月內完成醫療污水處理設施的整改;判決白山市江源區中醫院立即停止違法排放醫療污水。
在辦理該案過程中,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對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向市委作了專題匯報並提出治理建議,白山市在全市開展了醫療廢水排放的專項整改。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結合全省檢察機關在案件辦理中發現的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不規範等普遍性問題,與省衛計委、省環保廳召開座談會,推動在全省開展了專項執法檢查。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