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4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為減輕企業和個人專利申請和維護負擔,財政部日前制定了《專利收費減繳辦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減繳力度最高可達85%。
辦法規定,對於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以及複審費,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以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可以減繳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70%。
據悉,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請求減繳專利收費的,應當提交收費減繳請求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通過專利事務服務系統提交專利收費減繳請求並經審核批準備案的,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再次請求減繳專利收費,僅需提交收費減繳請求書,無需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