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範圍擴容:差別繳費逐步過渡
城鄉醫保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醫保管理服務實現一體化,城鄉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區新農合用藥目錄得到大幅擴容。
比如,內蒙古的新農合藥品目錄由原來的1988種增加到2600多種,增幅達到三成以上,新農合實際報銷比例將逐步向城鎮居民靠攏;河北省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進行整合,新農合用藥目錄有1000種左右,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約有2400種,整合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能達到2900種左右;寧夏統一藥品目錄,農民可報銷品種由918種擴大到2100種。
“由於部分地區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因此,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後,在繳費和報銷政策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將有所不同。”褚福靈說。
針對“泛福利化”傾向的擔憂,多地在醫保整合方案中提出,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要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回歸社會保險屬性。”人社部社保研究所醫療保險研究室副主任王宗凡表示,隨著全民醫保的實現,均衡個人和政府的籌資責任和負擔,有利於政策的優化,避免政府“無限兜底”的發生,使得醫保系統具有更好的可持續性。
先歸口後整合: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
城鄉醫保制度該由誰來管理?在制度整合前,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兩項制度是由人社部來管理,而新農合則是由衛計委管理。從地方的選擇來看,整合後的17地明確均由人社部門統一管理城鄉居民醫保。
對此,褚福靈表示,單獨建立醫保管理機構,既徒增巨大成本,更增加協調難度。“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險種的社會保障體系,五項保險之間內在聯繫緊密,不可分割。將醫保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統一管理,符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總體目標要求,遵循了醫保制度運行規律。”他指出。
與養老保險基金類似,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背景下,醫保基金也面臨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支出增幅高於收入增幅,甚至有相當一部分省份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的狀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後,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說。
(來源: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