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京華時報訊就近日媒體報道“河北衡水要求新出租車必須用電動車全市無充電樁”一事,衡水市官方7日做出回應稱,鑒於該市目前新能源汽車以及相應配套設施仍不完善,在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同時,允許新能源出租車和燃油出租車並行使用。
近日,有媒體報道,最近河北省衡水市的一些出租車司機沒法上班了,因為他們的車輛在開滿8年報廢或者發生事故報廢之後,沒辦法再更換新車。從今年3月1日開始,衡水市車管所要求所有新上的出租車必須使用新能源汽車,對更換或新增的燃油車,不再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該事件一經媒體披露便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據衡水市官方介紹,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是未來發展的方向,有助於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但鑒於目前新能源汽車以及相應配套設施仍不完善,在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同時,繼續為更新的燃油出租車辦理相關手續,允許新能源出租車和燃油出租車並行使用。
衡水市官方表示,在加快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方面,該市市區已經建成充電站20座,充電樁600餘個,相關工作仍在進行中。對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政策也在進一步完善,購置使用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政府財政相應補貼。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