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的藥價對患者而言是巨大負擔。“早該給藥價‘退燒’了!”患者林果說,他還算幸運,等到了這一天。
實際上,早在2015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就發文《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分類採購的新思路,要求對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藥品價格談判機制。
同年3月,國家衛計委起草了《建立藥品價格談判機制試點工作方案》,該方案明確提出“以需求為導向,重點將腫瘤用藥、心血管用藥、兒童用藥、公共衛生用藥、中成藥中的專利藥品和獨家產品納入談判範圍,積累經驗,逐步擴大談判藥品類別和品種數量。”
“能否進入談判機制,基本上按以下幾個標準——非醫保,獨家通用名,採購需求量大,單價高。”廣東省衛計委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2015年11月下旬,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試點正式啟動,談判小組先後與乙肝、非小細胞肺癌專利藥品相關企業進行多輪談判。國家衛計委官網公布,此次藥價談判,按照“一藥一策”的思路,研究細化了每種藥品的談判流程和策略。除了談判小組外,還設立了監督小組,談判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2016年5月17日,首批談判結果向社會公布,替諾福韋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種談判藥品降價幅度分別為67%、54%、55%。
“替諾福韋酯對乙肝治療效果好,價格降下來對患者而言是大好事。”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感染科主任高志良說。蔡長青也很期待,這兩種肺癌藥的價格能早日降下來。“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都是靶向藥,口服即可,患者生存期延長,療效不錯。”
根據國家衛計委要求,國家藥品價格談判結果適用於公立醫療機構(包括軍隊系統)採購使用。談判價格是基於與現行醫保政策相銜接的公立醫療機構採購價格(含配送費用)。在2016—2017年的採購周期內,各地不再另行組織談判議價。談判藥品實行以省(區、市)為單位的集中掛網採購。
好政策落地難?
涉及不同部門 還需協調理順
為了更好地落實藥價談判結果,南方日報記者留意到,國家衛生計生委發文要求全國各省市做好與醫保支付政策的銜接工作。此外,國家衛生計生委還在多地召開政策解讀會,為地方政府和醫院解答在國家藥價談判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