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8日電/18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賄一案,該院院長居國屏擔任本案審判長審理此案。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4年,被告人斯鑫良利用其擔任中共湖州市委書記,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浙江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14家單位或個人在承接工程、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55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斯鑫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斯鑫良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部分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