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記者19日從北京市交管部門了解到,明天起,市交管部門將依法加強對“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未按照規定自行撤離現場”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應挪車不挪車的事故當事人當罰必罰。
交管部門強調,對發生機動車之間僅造成車輛損失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未及時取證,拒不撤離現場並造成擁堵的,交警到達現場後將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
記者了解到,如果事故雙方都沒有及時挪車,交警將對雙方都開罰單。如過一方當事人自行撤離,另一方當事人拒不撤離的,將對不撤離現場的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處罰。
此外,事故發生後雙方當事人還應該按照規範使用燈光和警告標誌。交管部門同時會對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未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夜間未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的,處以200元罰款處罰,記3分;對當事人造成交通事故以及存在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為按規定一並處罰。
交管部門提示,如果在路上發生輕微事故,事故當事人可使用交管APP或者打122求助,根據提示快速處置交通事故。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