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保護歷史建築,並不是說不計成本、不講規劃地“什麼都不能拆”,但拆還是留,畢竟要有明確的標準和規範,需要通過法律規章劃出一條具有普遍意義的准繩。而對城市各個層級的管理者和建設者來說,遭遇情況後先參照這根准繩細加甄別,而不是輕舉妄動、甚至“悄悄地拆”,這是今天應有的行事底線;哪怕符合規則的底線,如果也不是“一拆了之”,而是試圖尋找更好的辦法實現保護與更新的兼容,就更是一種高明的治理智慧。
對於目前“一事一議”式的解決方式,除了肯定政府方面的誠意外,似乎還是需要來一些複盤與反思。問題的暴露、輿情的汹湧,畢竟折射出一些層面在觀念認識上的缺陷——在基層,不少工作人員對城市開發建設中的歷史建築保護,至今仍處於一種“無意識”狀態;有一些,甚至還有“下意識反抗”的心態。而在相關的政策、制度、法規層面,亦存在不少可供提升完善的空間。解決了這些,歷史建築保護問題方得以跳脫“一事一議”的狀態,進入長期穩定的良性循環。其他種種公共事件的處置,也是一樣的道理。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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