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0日電/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8月29日召開。本次常委會初次審議了環境保護稅法草案、關於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等。同時,常委會繼續審議了國防交通法草案、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中醫藥法草案。
環境保護稅法草案
其中,環境保護稅法草案備受關注。該草案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修改後的立法法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出明確要求和作出明確規定之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第一部稅收法律草案。
我國現行稅制共有18個稅種,其中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有:資源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進出口稅收等。據悉,本次立法是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將現行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轉移。為實現平穩轉移,草案根據現行排污費項目設置稅目,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
看點1
擬對4類污染物征環保稅
為與現行排污費制度的徵收對象相銜接,草案規定環境保護稅的徵稅對象為4類: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草案說明時表示,對於各方面爭議比較大的對二氧化碳徵收環境保護稅問題,暫不納入徵收範圍。
草案以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11200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2014年9月1日,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印發《關於調整排污費徵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地方提高收費標準,建立差別化收費機制。對於目前部分省份上調了排污費收費標準,且有的地區收費標準較高的情況,草案也進行了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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