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0日電/“家裡用什麼品牌,你還能根據性價比精挑細選,單位的就只能按照採購目錄定了。”西北某省一家廳級單位採購負責人告訴記者,單位要採購一批空調,在採購過程中,格力、海爾等性價比更高的品牌因不在目錄中,單位不能採購,最後只能根據採購目錄選擇了一個不常見的品牌。
隨著近年來我國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的有效推行,各地政府採購日趨規範嚴格。但《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多地採訪發現,政府採購中存在的“圍標”“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問題並沒有被徹底遏制,各種尋租手法不斷翻新且愈加隱蔽。在政府採購所涉及的市場中,參與競爭的企業往往靠的並不是自身的實力,而是過硬的“關係”和能夠吃透各類“潛規則”的“八面玲瓏”。
部分單位想盡辦法規避集中採購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為規避集中採購的監管,一些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在做採購時,往往將一個採購單子分解成多批、多次採購,化整為零。
江西某設區市財政局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實行集中採購,有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採購成本,有利於加強監督,減少腐敗行為。但部分單位卻想盡一切辦法避免集中採購。據統計,該市政府採購中實行集中採購的不到50%。而正常情況下,除去的確不夠集中採購標準、單位可分散採購的之外,這一數字應該是70%至80%。
西北某省的廳級單位採購負責人也表示,相對於集中採購,分散採購由於在相對封閉的一家單位內,人為操作的空間更大。他告訴記者,以採購電腦為例,如果採購標準不超過6000元,同時限定主要的技術參數,採購方往往會選擇實際價格不到5000元,但最後成交價將近5800至5900元的電腦,“這一價差空間拉得越大,採購方和供貨商合謀獲利的空間就越大”。
今年4月,廣西發改部門於2013年採購的部分節能監察儀器設備,被曝存在仿冒進口產品、質量不合格、無資質證明等諸多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名為美國鼎翼(APEXWING)的中標產品,其進口身份成疑,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也查不到該品牌產品的相關信息。
廣西壯族自治區節能監察中心副主任程正椿表示:“兩款美國鼎翼生產的照度計誤差值偏離最高達到27.8%,嚴重超出國家誤差值最多偏離8%的規定。”
此外,單位只能根據上級採購中心提供的技術參數選擇採購,至於買回來的產品實際使用情況如何,“就只能憑運氣”。
某中央事業單位2015年通過上級採購中心採購了一批電腦,然而,買回來的電腦卻難以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導致大量閑置。這家單位的技術部門工作人員認為,集中採購一般按照價格最低原則選擇中標品牌,並不考慮產品的實用性,這在表面上看確實降低了成本,但事實上卻造成了新的浪費。
評標專家成招標環節“公關重點”
西部某省一設計單位從事招投標工作的張迪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招標環節是‘不拼實力拼關係’。沒有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充分溝通,沒有建立穩固的關係,就別去‘陪太子讀書’。”
張迪告訴記者,每一個項目他們都要從落地之前就跟進。“正常情況下,誰下手越早誰就越有機會,有些政府的項目實際上是‘先上車,再補票’,項目催得急,可能招標流程還沒走,就已經開始動工,‘招標’也就是補全手續,走走流程。要是提前溝通得好,就能拿到這種項目,活兒都已經讓你幹完了,還怕最後不是你中標?”
近年來,屢屢有政府部門、國企單位的領導因此“落馬翻車”。江西上饒德興市紀委監察局2015年9月曾通報一起違規收受“紅包”案例,德興市財政局採購辦原主任汪明在家中收受代理公司經理黃某一萬元禮金被免職並調離採購辦。根據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原陝西省安康市中院院長周建明在主管安康中院工程基建工作期間,收受項目工程承包商財物共計169.3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根據資料顯示,2015年6月至8月,江西省委八個巡視組分別對17家省屬國有企業進行了專項巡視。巡視組發現,工程項目和物資採購監管不到位,成為多數企業存在的普遍現象。其中,第六巡視組對三家國企的巡視發現,有的該招標的變相規避招標,有的將應公開招標的設定為邀標,有的招標程序流於形式,有的大宗物資採購不夠公開透明,有的違反規定簽訂采買合同……
此外,某建築企業負責人陳斌告訴記者,和業主單位搞好關係固然重要,但他們同時還得和評標專家搞好關係。“企業的資質都齊全、水平能力也差不多的時候,專家評分就能直接左右招標結果,評分又沒有什麼嚴格的標準,就看誰的關係硬、誰給的紅包多。”
四川省一名曾擔任政府採購評標的專家也坦言,目前一些投標企業採取不正當手段進行“公關”的重點,已經逐步從黨政領導、業主單位人員和代理公司轉向了評標專家,通過賄賂評標專家左右評標結果,謀取中標資格。
“儘管招投標程序已經相當透明並全程留痕,但專家為實現意圖,在程序合法、環境封閉的條件下,仍有放大自由裁量權、利用招投標漏洞的可能。同時,專家對事實上違法而程序上合法的結果卻無須承擔法律責任。”上述專家說。
根據廣西貴港紀檢部門2016年5月的通報,2015年5月工程老板梁某某為獲得貴港市婦幼保健院綜合大樓項目,不但向時任貴港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主任、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站長覃某行賄10萬元,還向多名評標專家各行賄3000元。
為了和業主單位、評審專家搞好關係,企業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我都快成半個秘書了,一個電話就要赴飯局、陪爬山,有時候連接孩子放學這種事兒都要做。”一位企業的負責人說。
張迪也告訴記者,單位給他的提成一般是項目利潤的三成,但除去各方打點的費用,最好時他自己最終能留下的也只有一成不到。“有時候為了維持關係,一些利潤較小的項目我還要倒貼錢請客送禮。”他說。
招投標各方心照不宣“圍標”竟成產業
“有時候通過一兩句話就能看出政府招標中的‘玄機’,比如招標文件中同時要求企業具有多項資質,多半說明這個項目已經被人運作了。招標文件看上去越專業越具體,門道往往就越多。”陳斌說。
有知情人士表示,政府採購的門道一般出現在制定採購計劃和採購計劃審批環節,部分單位和個人因利益相互勾結,在採購計劃、招標文書中設置限制性條款或一些不必要的採購要求,確保“特定”的供應商符合條件。這已經是政府招標中各方心照不宣的“潛規則”操作手法。
有業內人士透露,“範圍寬泛”的招標很難運作,只有將“範圍縮小、標準提高,要求具體”,他們才有操作的空間。換言之,就是要減少招標環節中的“不可控”因素,增加“可控因素”。
一位相關人士給《經濟參考報》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假設某政府單位招標採購信息化辦公設備。“通過運作,可以讓他們設定了一些非必要‘門檻’,提高產品的報價。一款普通的筆記本電腦,可能報價為3000元,如果要求是‘超極本’,具備觸摸式屏幕,對處理器運算能力、硬盤容量、電池續航時間、預裝軟件等方面又做了具體規定,那報價就會上升到5000元左右,這樣符合該部門政府採購範圍內的筆記本型號可能剩下某具體品牌中的幾款。如果我是該品牌的大代理商,就能拿到市面上最低的價格,按照政府採購中‘價低中標’的原則,就肯定是我們中標。”
此外,政府採購中的“圍標”行為也是行業內一個默認的“潛規則”。江西某設區市財政局採購辦的一名評審專家告訴記者:“很多採購方會有早先預定好的供應商,他會告訴供應商,這次你可以中標。但必須組織另外幾家來陪你競標,好讓招標看上去公平公正。”
陳斌坦言,自己有時也會被同行請去當“演員”參與競標。因為“這次幫了別人,下次別人也會幫你。大家都在一個鍋裡吃飯,‘良性合作’往往要好於‘惡性競爭’”。
此外,有知情人向記者透露了“圍標”中外行人很難看出一些“門道”。“公開招標信息如何公布,就很有講究。有些被人為運作的招標,專門選在節假日的前一天或者後一天公布,還只掛在部門網站上不顯眼的位置,稍不注意就會錯過報名截止時間。這樣一方面能確保‘內定’企業能夠順利入圍,另一方面也篩除了一些自行投標的企業,減少競爭。”張迪說,“還一些部門還會在招標現場突然提出需要企業額外提供一些資料或者資質,沒有提前打招呼做準備的幾天內根本拿不出來,就會因為資料不全被刷下。”
在具體操作時,被請來的企業主要負責壓價,擠走合作企業的潛在競爭對手,最後再以“成本核算失誤”“實際產品達不到要求”等理由退出最後的競爭,或者單純在項目方案上留下一些漏洞,再被合情合規地“淘汰出局”。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圍標”實際上已經自成產業。有些公司實力不濟、關係不硬,靠自己很難拿到項目,就依附在這些大公司身上,專門幫助他們圍標,再通過承包大公司中標後的二級項目獲利。
(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