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知情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初裁中,歐盟第一大多晶矽生產商——德國瓦克公司的被裁定的反傾銷稅率為21.8%,反補貼稅率為10.7%,合計達32.5%”。
不過,不久後的2014年3月14日,德國瓦克向中國貿易救濟調查機關——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遞交了價格承諾書。
中歐“價格承諾”不對等
如果將我國對歐的多晶矽的反傾銷是為一種“回擊”,那麼,彼時來看,其是成功的。業界曾有評價,我國與歐盟達成限制多晶矽進口數量和價格的“價格承諾”,是我國據此前德國及歐盟對中歐間光伏爭端的處理,給予的對等姿態。
不僅如此,由於我國發起的對歐多晶矽反傾銷措施,觸及了對華多晶矽出口大國——德國的利益(德國瓦克是對華出口多晶矽的“寡頭”),因此,“德國瓦克也曾聯合本國政府游說歐盟,以爭取其對中國光伏‘網開一面’,在中歐光伏‘雙反’之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上述知情人士稱。
但遺憾的是,這一中歐間的對等只停留在了“姿態”層面。
“最簡單的數據佐證是,在我國與德國瓦克達成多晶矽‘價格承諾’的前提下,德國瓦克2014年仍然實現了對華銷售多晶矽3萬噸,甚至還較未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前的2013年增長了16%。”上述知情人士向記者介紹,“而相對於此,受制於中歐間達成的光伏‘價格承諾’,2014年我國對歐盟十五國的出口額卻下降至27.08億美元,同比下降了15.92%”。
不僅如此,《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的數字顯示,在做出價格承諾後,德國瓦克至今都保持著對華出口多晶矽年增長20%的速度。
“據聞,中國與德國瓦克簽訂的‘價格承諾’只有價格限制,而且出口承諾價格與其在國內市場的銷售均價十分接近,且由於匯率波動已經構不成限制。一年來‘價格承諾’對其出口沒什麼影響。”相關業界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但不公平的是,與此同時歐盟對中國光伏的價格承諾卻是嚴苛的量價齊限,價格限制苛刻,造成價格承諾後中國光伏出口歐盟大幅下滑,即歐盟實際上從上下游全面壓制著國內多晶矽、光伏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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