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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北京超八成房屋買賣糾紛涉賣家不遷出戶口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31 10:03:02


  中評社北京8月31日電/雖然房子賣了,但是賣家卻遲遲不遷走戶口;買了學區房因無法落戶導致孩子上學成了泡影……昨天,市二中院召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發布會,調研顯示,買房人要求現有戶口遷出案件占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總數的86%,因戶口遷移引發的此類案件近年呈增長趨勢。市二中院表示,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警方和法院都無法強迫原房主遷移戶口。

  □發布

  賣家不遷戶口引發合同糾紛

  據通報,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月至7月,市二中院先後審理涉及戶口遷移問題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分別為13件、22件及15件。其中,買房人要求現有戶口遷出的案件占此類案件總數的86%。該類案件中,有一半涉及了案外人的戶口,除了賣房人的戶口外,戶口上還有他的親戚、甚至是這套房子更早以前的房主。

  “案件集中在學區房及連環買賣中”,市二中院民一庭庭長肖大明介紹,經調研,中心城區的案件相對較多,遠郊區的案件較少。其中,涉及東城、西城區房屋的案件分別占案件總數的26%和32%。

  據悉,房屋買賣合同中一般都會約定按日支付違約金。此類案子中的違約行為持續的時間又很長,導致違約金數額非常高,從幾十萬元到百餘萬元不等,最高可達總房款的20%。

  “為何不把戶口遷走呢?”對此,該院法官介紹,賣房人答應遷出,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登記人不願配合、根本找不到登記人、甚至登記人已經死亡等情形,導致戶口遲遲無法遷出。

  還有部分戶口登記人沒有其他落戶地點,如有的賣房人賣房後住進“公租房”,有人租賃私房居住;還有的老人“以房養老”住進養老院,因租住房、養老院等不具備落戶的條件,導致原戶主戶口無法遷出。

  □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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