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站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應對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偉大鬥爭的戰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解決幹部“帶病提拔”的舉措,是新時期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意見》具有以下鮮明特點。
一是具有鮮明的問題導向性。幹部“帶病提拔”是一種嚴重的組織病症,被提拔起來的帶病幹部一方面為腐敗的發生埋下了禍根,另一方面挫傷了一些好幹部的積極性。
《意見》緊緊圍繞如何解決幹部“帶病提拔”這一核心問題,從多個層面入手提出對策。從思想上看,《意見》堅決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的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七一”講話精神,對幹部“帶病提拔”問題的認識非常透徹,也十分到位;從出發點上看,《意見》把落實工作責任作為首要措施,規定了各級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規定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要在幹部任用意見上簽字,明確了相關的考核責任;從環節上看,《意見》非常縝密,既包括了幹部識別的環節,又包括了幹部日常的了解環節,既包括了幹部動議把關環節,又包括了任前把關環節等。
二是具有正確的用人導向。《意見》立足於幹部隊伍的實際情況,把選擇好幹部放在突出的位置。
什麼是好幹部?是具有革命信仰觀念的人,是把馬克思主義特別是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作為信仰來看待的人,沒有革命信仰的人肯定不是好幹部;具有“人民至上”觀念的人,始終把人民的疾苦放在第一位,“人民”是馬克思主義價值觀特有的詞語,也是西方意識形態力圖消解馬克思主義的主要內容,只有始終踐行“人民至上”觀念的領導幹部才是好幹部;具有制度自覺觀念的人,好幹部就是按照制度辦事,不是離開透明公開的制度按照潛規則辦事的人;具有實事求是觀念的人,好幹部就是能夠清晰地認識事物的本來面目和事物發展規律,並按照規律去辦事並且能夠辦成事的人;具有個人魅力和高尚品格的人。
我們看到,《意見》制定了很多舉措確保人民需要的好幹部能夠得到提拔,《意見》明確要求為那些想幹事、能幹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幹部要旗幟鮮明地撐腰打氣、大膽使用。
三是具有嚴格的約束性。《意見》提出的很多制度都是十分嚴格和剛性的,具有極強的約束力。
比如“四凡四必”制度: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可以從中發現一些問題;個人報告事項“凡提必核”,使提拔的幹部能夠對黨忠誠老實;紀檢監察機關“凡提必聽”,使幹部任用中的問題能夠被及早發現;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使問題幹部被擋在使用之外。這一制度環節是相扣的,會解決相當一部分問題。還有對出現幹部“帶病提拔”問題倒查的制度設計,也十分有威懾力。一旦出現此類問題,就可以逐一檢查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各個環節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況,發現問題所在,對相關責任人作出甄別處置。
總起來看,《意見》的制度確定性十分明確。所謂制度的確定性是指:正常的人都能看懂《意見》發出的制度信號,知道違規的後果,並能恰當地使自己的行為與制度比對,通過比對把自己的行為納入制度提供的軌道之中。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就是告訴人們什麼樣的人能用、什麼樣的人不能用,而且信號非常明確,有了這樣一個清晰的信號,違規者會大大減少。
(來源: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