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4日電/ 近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對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有關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基礎。《意見》的出台,對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銀溫泉說,我國實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平等保護各類產權、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顯得尤為重要。
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推進產權制度改革,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逐步形成,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初步建立,全社會產權保護意識不斷增強。但另一方面,我國產權保護狀況還不樂觀,不同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不夠平等,產權保護實踐中仍存在重公有、輕私有的現象,國有產權保護不到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易發多發,與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對於矯正並穩定社會預期,給社會提供‘定心丸’和‘定盤星’具有重要作用。”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說。
《意見》明確,要堅持平等保護,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堅持全面保護,保護產權不僅包括保護物權、債權、股權,也包括保護知識產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產權。堅持依法保護,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強化法律實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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