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的作用和意義是什麼?
工作組共同主席:該研究中心是第一個面向G20成員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的機構,不僅為G20成員國開展相關合作搭建了有利平台,將來還會為反腐敗國際合作規則制定提供智力支持。利用G20平台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研究,既能突出重點研究G20國家,又能有效利用G20國家的專家資源。在中國設立研究中心,並得到G20成員國一致歡迎和支持,體現了中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的地位和影響,體現了中國在追逃追贓等反腐敗國際合作領域的領導力。G20各國願意以此為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術援助。其中,腐敗分子外逃主要目的國美、加、澳、新等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積極支持與配合;金磚國家等發展中國家在追逃追贓方面有共同訴求,對研究中心充滿期待。
記者: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如何運作?
工作組共同主席:研究中心由北京師範大學設立。北師大在追逃追贓問題上具有很強的研究實力,其下屬刑事科學研究院設有追逃追贓專項研究機構,擁有對國際追逃追贓問題有系統深入研究的專家學者。
研究中心不屬於國際組織或多邊機制,不設秘書處或理事會。G20成員以及對此感興趣的國家和國際組織可自願推薦專家、專業人士和其他相關人員協助研究中心開展特定議題的研究。研究中心將圍繞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主要開展如下領域的研究:一是G20國家中主要外逃目的國的追逃追贓相關法律法規,通過與國內法律法規相比較,尋找合作突破口;二是國內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如何完善追逃追贓相關內容,如“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三是與G20追逃追贓合作密切相關的內容,如引渡、司法協助、資產返還立法和實踐等;四是相關重點研究領域,如跨國商業賄賂、投資移民政策等。
研究中心將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工作,如專題研究、學術研討會和培訓等。同時,逐步探討成果應用和分享方式,加強研究成果的利用。
記者:《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工作組共同主席:G20自2010年設立反腐敗合作機制以來,每兩年制定一次反腐敗行動計劃,作為G20成員開展反腐敗合作的指導性文件。行動計劃在各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設定未來兩年內G20反腐敗工作組的工作方向和重點合作領域。今年,中國作為G20主席國,帶領反腐敗工作組制定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將務實合作、私營領域廉潔性與透明度、公共領域廉潔性與透明度、腐敗易發領域、國際組織反腐敗、能力建設等8項內容,設立為未來兩年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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