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槍殺黑人青少年事件並非罕見。
2015年4月,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25歲的非洲裔青年弗雷迪·格雷因非法攜帶刀具被警察逮捕。他在被押入警車的過程中脊椎嚴重受傷,被送往醫院。一周後,格雷因傷重不治去世,6名涉案警察無一獲罪。巴爾的摩方面向格雷家屬支付640萬美元賠償金。
2014年,白人警察賈森·範戴克連開16槍致黑人青年拉寬·麥克唐納死亡。槍殺黑人視頻在範戴克遭起訴前數小時曝光,數百名示威者走上芝加哥街頭抗議。芝加哥方面隨後向範戴克家屬支付500萬美元賠償金“了事”。
2013年12月,芝加哥警察馬爾科·普羅亞尼奧在出警時向一輛坐有幾名黑人青年的汽車開槍,導致其中兩人死亡。
據悉,當時這輛汽車因超速行駛而遭到攔截。警方稱在案發現場找到“武器”,但受害者家屬的律師表示,那只是一把空氣槍。
這一槍擊場景恰好被附近一輛汽車的行車記錄儀拍攝到,並於去年遭到曝光。視頻畫面顯示,普羅亞尼奧用手槍朝事發車輛連續射擊十餘次,而遇害的兩名青年當時並沒有“造成明顯威脅”。
由於視頻的曝光,普羅亞尼奧本月15日因被控出警過程中使用“不合理武力”而面臨兩項刑事指控。如果被判罪名成立,普羅亞尼奧可能因每項指控面臨最高10年監禁。
按美國《芝加哥論壇報》的說法,在過去15年,芝加哥共發生702起警察涉及槍殺案的事件,這是芝加哥首次對涉及此類案件的警察提起刑事指控。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