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1日電/近年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愈演愈烈,造成人民群眾巨大財產損失。20日,中國銀監會和公安部聯合發文,要求公安機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已查明的凍結資金,及時返還人民群眾,並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返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電信、互聯網等技術,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植入木馬等手段,誘騙(盜取)被害人資金匯(存)入其控制的銀行賬戶,實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而銀行則是“挽救”被害人的“最後一道防線”,能夠協助公安機關依法對特定銀行賬戶實施凍結措施。
為減少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財產損失,確保依法、及時、便捷地返還已凍結資金,銀監會和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明確了返還工作原則、職責,返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被害人的義務。
規定要求,公安機關負責查清被害人資金流向,及時通知被害人,並對權屬明確的被害人財產作出資金返還決定,實施返還。公安機關要主動與被害人聯繫,依法辦理資金返還工作,不得以權謀私,收取任何費用。
規定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及時協助公安機關實施涉案凍結資金返還工作。能夠現場辦理完畢的,應當現場辦理;現場無法辦理完畢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公安機關提示群眾,要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一旦發現被騙,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相關信息。對非法倒賣銀行卡的行為,公安機關將給予嚴厲打擊。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