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30日電/北京自10月1日起正式實行居住證制度。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獲悉,10月1日起,北京346個戶籍派出所將正式受理來京人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10月8日起,受公安機關委托的首批346個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站將為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並發放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此卡將作為來京人員已申報暫住登記的憑證。
10月1日起停止辦理暫住證業務
為方便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北京警方會同市住建委、市教委等部門制定了《北京市辦理暫住登記和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市民可登錄“首都之窗”或“北京市公安局”網站“警務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查看相關內容。
10月1日起,北京的戶籍派出所將停止辦理暫住證業務。來京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如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應當向居住地戶籍派出所提交相關證件證明申領北京市居住證;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應當向居住地流管站提交相關證件證明辦理暫住登記,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補領換領居住證應當繳納工本費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托書(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托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首次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北京市居住證簽注、變更手續不收取費用;補領、換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收費辦法,由市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發布。
■ 提醒
辦證辦卡前可先電話咨詢
昨日記者電話咨詢了多個地區派出所和相關機構,相關工作人員建議,申請人前來辦理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時,可提前打電話咨詢了解政策和辦證需攜帶哪些證件證明。
據垡頭派出所工作人員介紹,“十一”之後將有專門的辦公室負責辦理居住證。如果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半年,並符合其他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居住證;如果沒有暫住證,先辦理居住登記卡,辦卡滿6個月之後再按規定申領居住證。
潘家園南裡社區負責辦理暫住證的工作人員介紹,10月1日起將停止辦理暫住證。為了“十一”之後順利辦理居住證,在原有兩台機器的基礎上,還將增加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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