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國辦進一步下發《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首次明確對涉及地方的政務輿情,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而且規定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
這一系列改革舉措最引人注意的是,不僅明確否定了某些官員將輿情當作一種處置和彈壓對象的做法,而且把“回應”當做政務公開工作的核心要點,要求政府用積極、主動、負責的態度,對待民眾在重大突發時間和社會熱點事件上的訴求。
其實我們已經能看到,各類事件一經在公開媒體上曝光,相關部門機構就主動派員調查或澄清,這一現象已經越來越常態化。但凡有一定社會熱度的事件,通常都不會“斷頭”,反而會在各方回應和補充下不斷呈現新的面貌,乃至於網友調侃:現在看新聞,最要小心的是“反轉”。
網上的問題,往往根源在網下。網民借助互聯網表達訴求,幫助政府敏銳地發現基層治理存在哪些問題和矛盾,政府應及時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互聯網治理,既要依法懲治網上造謠誹謗等違法行為,更要認真解決好線下的社會問題。在依法治網的同時,還要適度保留網絡輿論的活力,互聯網是轉型期社會的“安全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