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對於不孕夫妻來說,想要借助科學手段生育試管嬰兒,開生育證明恐怕是一件勞神費心且暴露隱私的事。日前,國家衛計委下發通知,明確夫婦實施人工授精、試管嬰兒技術時,不再需要提供生育證明,只需提供夫婦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作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書面承諾即可。記者昨日從市衛計委獲悉,我市已經開始執行這一政策。
好尷尬
“生育證明”難倒高知夫妻
37歲的秦文(化名)和她40歲的丈夫都是本市某大學副教授,兩人在學術上頗有建樹,家庭條件優渥,假期幾乎都在國內外游玩,兩人的瀟灑生活一度令親朋好友十分羨慕。
然而近兩年來,“孩子”卻悄悄成為了夫妻倆的沉重話題。原來,年輕時他倆決定“丁克”,但年紀越大卻發現缺少孩子的歡聲笑語,再豪華的房間也冷冷清清。有朋友勸他們趕快生一個,夫妻倆嘴上雖強撐著說“不要”,其實暗地裡已經開始努力備孕。一年過去,遲遲不見動靜,經檢查女方輸卵管堵塞,自然懷孕已不可能,做試管嬰兒也必須抓緊時間。
“去開生育證明。”試管嬰兒的程序眼看可以啟動了,主治醫生的話讓秦文突然感覺到,原來做試管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秦文躊躇著去了一趟街道辦事處的計生辦,她小聲把話說出口,辦事員隨口一句:“做試管嬰兒哈?”辦公室其他工作人員下意識地全部朝秦文看過去,羞得臉皮薄的秦文連忙借口逃走。去單位開證明就更不可能了,自己“不能生”的消息豈不是立馬就傳遍全校?就這樣拖著,一年的寶貴時間又浪費了。
小調查
不孕夫妻大多“怕”開證明
“現在太好了,不用開證明,我們可以正式啟動試管嬰兒計劃。”秦文說,畢竟不孕不育對每個家庭來說還是隱私,誰也不願意去主動曝光。
在一些大型生育類論壇如“童夢無憂”、“播種網”等,傾訴類似苦惱的人也很多。據了解,以前不孕人群在醫院接受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等輔助生殖及技術治療前,除了提供雙方結婚證、身份證等身份和關係證明外,生育證明也非常重要,用於證明是計劃內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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