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動江西文藝改革創新
1.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組建江西廣電傳媒集團、江西文化演藝發展集團,深化江西報業傳媒集團改革,做大做強省出版集團公司。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原創劇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扶持已轉企國有文藝院團的藝術創作生產和面向基層的公益性演出。積極探索簽約創作、招標創作、跨地跨界聯手創作和聯合攻關創作機制。推動文藝與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媒體有機融合,豐富創作手段,拓展藝術空間。推動學校與社會藝術教育資源和設施共建共享,大力開展藝術普及教育,舉辦高雅藝術進校園、優秀兒童劇展演等活動。
2.推進文藝陣地建設。加快江西省博物館、江西省圖書館、江西省科技館等重大文化項目建設。推廣普及“互聯網+”文化服務中心、文化館(站)、鄉村學校少年宮、農家和社區書屋等公共文化基礎設施運行模式。繼續實施廣播電視全覆蓋、送戲下鄉、農村電影放映等文化惠民項目。完善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的保障機制,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繼續免費開放,推動科技館、工人文化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免費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各類文藝陣地的管理,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3.推進江西文藝“走出去”。運用文藝形式講好江西故事、展示贛鄱風采。圍繞省委、省政府重大外事活動,配合絲綢之路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精心設計體現江西特色、突出江西文化符號的文化合作交流專項計劃。依托江西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昂揚向上的紅色文化、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充滿生機的當代文化,創作生產符合對外傳播規律、易於國外受眾接受的影視、文學、民間文藝等優秀作品,並進行多語種翻譯、發行和展示。鼓勵江西省優秀傳統文化項目和藝術精品參與國際節展賽事,打入國際文化市場。扶持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與國外知名文化機構合資合作。落實完善文化“走出去”項目的扶持措施和獎勵補貼機制。
4.推進文藝理論和評論工作。加大江西地域文化研究力度,系統梳理江西歷史文脈,挖掘江西文化底蘊,凝練當代江西精神,推出一批極富江西特色、具有重大影響的研究成果。推進文藝理論與評論工作,加強文藝評論陣地建設。堅持運用歷史的、人民的、藝術的、美學的觀點評判和鑒賞作品,褒優貶劣、激濁揚清。充分發揮各級文藝評論組織、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的積極作用,團結凝聚優秀文藝評論人才,大力培養青年文藝評論人才。建好省文聯“中國文藝評論基地”,辦好文藝評論雜誌。依托江西文藝網站,推出健康、活潑、便捷的網上評論,推動文藝評論進入網絡、手機、移動終端等新興媒體。
5.推進網絡文藝平台建設。堅持“重在建設和發展、管理、引導並重”的方針,鼓勵網絡文藝精品創作和傳播,以更加靈活多樣的微傳播形式,推出一大批針對性強、受眾明確、雙向互動的網絡文學、網絡音樂、網絡劇、微電影、網絡演出、網絡動漫等優秀網絡原創作品。取締反動、低俗的網絡文藝作品。推進文藝資源數字化進程,建立江西省文藝資源中心,打造“江西文藝雲平台”。
四、加強和改進黨對文藝工作的領導
1.進一步加強文藝事業繁榮發展的組織領導。黨的領導是文藝事業繁榮發展的根本保證。各級黨委要把文藝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宏觀指導,把好文藝方向。各級政府要把文藝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市縣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體系,落實文藝政策,制定具體措施,不斷加大文藝事業投入力度。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發揮統籌指導作用,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藝工作,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宣傳部門牽頭抓總,文化、教育、新聞出版廣電、文聯等部門和團體協同推進,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的文藝工作新格局。選優配強文藝單位領導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備、熟悉文藝工作規律、能同文藝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幹部充實到領導崗位上來。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對文藝領域出現嚴重錯誤傾向等重大問題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問責。
2.進一步加大對文藝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堅持政府主導,統籌宣傳文化相關資金,加大文化發展投入,支持文藝事業長遠發展。健全文化服務的政府採購、項目補貼、貸款貼息、捐資激勵等制度,落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藝創作生產和公益性文化活動。各創作生產單位對有市場價值、獲獎潛力的創作項目,可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對省外作者創作的優秀作品,可以積極採取合作、購買等方式,加以引進。研究制定文藝精品獎勵政策,探索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立省藝術發展基金,鼓勵和支持文藝創作生產,支持作家、藝術家以無形資產參與創作投入,搭建公平開放、富有活力的藝術創作孵化平台。文學、藝術、電影、出版等方面的資金、基金,重點向現實題材、青少年題材和優秀原創作品等傾斜。根據中央有關全國性文藝評獎制度改革意見的精神,評選“江西文學藝術獎”,加強和改進江西省文藝評獎管理,嚴格評獎標準,切實提高文藝評獎公信力和影響力。完善文藝人才職稱職務評聘措施和辦法,提高高級職稱比例,加大對青年骨幹的扶持力度。
3.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文藝發展環境。建立領導幹部聯繫作家藝術家制度,對江西籍和在贛工作的優秀文藝家政治上多關心、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幫助、輿論上多宣傳,使他們專業上有權威、社會上受尊重。建立省級文藝榮譽制度,對獲得國家重大文藝獎項、為江西省文藝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尊重和遵循文藝規律,發揚學術民主和藝術民主,提倡不同觀點和學派充分討論,提倡題材、體裁、形式、手段充分發展,推動觀念、內容、風格、流派積極創新,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開放、包容的文藝學術環境和尊重人才的濃厚氛圍。做好新的文藝組織和文藝群體工作,加強管理服務,發揮好新的文藝組織和文藝群體在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中的積極作用。
4.進一步發揮文藝人民團體作用。全省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大對文聯的支持保障力度,在工作經費、人員編制、辦公及展覽演出場所等方面提供保障與支持,切實支持其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職能,在行業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文聯及各文藝家協會要改革創新、增強活力,改進工作機制、工作作風和方法手段,避免機關化、行政化和脫離群眾現象,更好地團結凝聚廣大文藝工作者,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繁榮發展江西文藝、建設文化強省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中國江西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