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維辰同樣是獲得了從輕處罰。
10月9日,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宣判,對被告人白恩培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白恩培先後利用擔任青海省委書記、雲南省委書記、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獲取礦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億餘元。白恩培還有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
白恩培成為我國“終身監禁第一人”。
9月30日,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0年到2014年間,萬慶良先後利用擔任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揭陽市市長以及市委書記、揭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廣州市市長以及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億餘元。
同一天,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受賄案,對被告人王敏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
法院認定其受賄金額為人民幣1805.1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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