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0日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9日發布消息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日審核並同意了兩起煤礦重大事故調查報告。
這兩起事故分別是山西省大同煤礦集團同生安平煤業有限公司“3·23”頂板大面積垮落導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和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照金礦業有限公司“4·25”重大水害事故。
2016年3月23日,山西省大同煤礦集團同生安平煤業有限公司發生頂板大面積垮落導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804.37萬元。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調查報告對34名事故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給予同煤集團董事長、總經理等20人黨紀、政紀處分,對安平煤業處罰款1100萬元。同煤集團安監局監察一處處長等14人已被司法機關採取措施。
2016年4月25日,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照金礦業有限公司發生重大水害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38.17萬元。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調查報告對31名事故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給予銅川市煤炭工業局局長、耀州區政府區長等18人黨紀、政紀處分,給予8人行政處罰,對照金礦業公司處罰款150萬元。照金礦業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礦長等5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