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已開展十輪巡視,巡視監督越做越實、越做越細,震懾遏製作用不斷增強。
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的巡視通報看:巡視對象數量逐年大幅上升
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的巡視通報看,2013年,2輪中央巡視20個巡視對象;2014年,3輪巡視40個巡視對象;2015年,3輪巡視83個巡視對象;2016年,僅前2輪巡視已經覆蓋64個巡視對象,同時對巡視過的8個省市進行“回頭看”。中央巡視利劍頻頻出鞘,節奏明顯加快。
實現對省區市、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管金融單位巡視全覆蓋,對中央部門基本實現全覆蓋,中央巡視全覆蓋任務完成近80%
中央第四輪巡視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全覆蓋;第七輪巡視實現對55家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全覆蓋;第八輪巡視實現對中管金融單位全覆蓋。2016年10月,中央第十輪巡視完成巡視反饋,已基本實現對中央部門巡視全覆蓋的任務。截至目前,中央巡視已覆蓋213個單位黨組織,全覆蓋任務完成近80%。
截至2016年上半年,30個省區市實現了對市縣巡視全覆蓋
省區市巡視全覆蓋工作目前進展順利,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實現了對市縣巡視全覆蓋,2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現對直屬國有企業巡視全覆蓋,15個省區市實現對直屬高校巡視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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