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8日電/德國內閣26日頒布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將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8.5歐元(約合9.28美元)提高到8.84歐元(約合9.65美元)。
這一規定是根據德國最低工資委員會的決議作出的。2016年6月,該委員會基於德國工資標準的整體發展情況作出決議,認為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有必要提高0.34歐元(約合0.37美元)。
在給德國聯邦政府的報告中,該委員會表示,已審核該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對勞動者進行了適當的保護,最低工資標準不能影響公平競爭和經營。
根據德國法律,最低工資委員會由來自勞方和資方的各3名代表、兩名經濟學界人士和一名委員會主席構成,該委員會評估當前最低工資標準的落實情況,每兩年向德國聯邦政府提交一次報告,並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一次調整。下一次調整將於2018年作出。
2014年7月,德國聯邦議院通過最低工資標準提案,規定自2015年起逐步推行稅前每小時8.5歐元(約合11.7美元)的最低工資標準,是首次在全國範圍內設立最低工資標準。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