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籠子扎得緊不緊,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監督嚴不嚴。
在今年8月舉行的黨外人士座談會上,習近平指出,黨內監督既是中國共產黨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重要保障。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強化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
基於此,黨中央對建立健全黨內監督體系、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等,作出了明確的制度安排。
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權力“籠子”加固並掛上了一把大“鎖”。
對於監督的重視,是習近平治黨思路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他曾明確指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管”和“治”都包含監督。
對於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習近平在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有過系統的論述。
習近平指出,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要把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同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協調起來,形成監督合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