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3:“養老錢”安全如何保障
“養老錢”投資運營安全涉及數億參保人員未來的生計。為此,國家對養老金的投資運營設置了多重保障機制:
——投資領域嚴格限定,權益類資產比重不超過30%。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中要求,養老基金限於境內投資。其中,投資股票、股票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產淨值的30%。
長江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陳果分析,從2015年的數據來看,企業年金和社保基金直接投資於股票的比例均在10%左右,因此更注重安全性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在股市的比例預計不會太高。
——可承諾保底收益,建立風險準備金。參與委托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某省社保基金管理部門一名負責人介紹,根據目前人社部與財政部明確的政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運營合同,分承諾保底收益和不承諾保底收益兩個版本,由各省根據實際自行選擇。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明確,受托機構按年度淨收益的1%來提取風險準備金,投資管理機構按管理費的20%來提取風險準備金。這兩項風險準備金資金,將專門用於彌補可能出現的一些投資虧損。
——優選管理機構,多方監督定期披露。人社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對托管機構和投資管理機構也有明確要求,需要具有全國社保基金和企業年金的投資管理經驗,或者具有良好的管理業績和社會信譽。人社部、財政部對整個基金的運營進行全方位和全面的監督;建立定期的報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使基金在陽光下運行,讓公眾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楊燕綏等專家表示,通過市場化投資運營方式,安全可控地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肯定是未來發展大方向。建議按照專業化、市場化的原則,逐步增加符合條件的委托機構,開展更加多元化的投資,提高競爭層次,增加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