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督促地方完善土壤環境管理制度。指導地方建立建設用地的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建立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共享機制,建立聯動監管機制。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國土資源部將強化對受污染土地的用途管控,加快建立污染場地識別、修復治理、規劃用途管控、用地准入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逐步建立起污染地塊的名錄,確定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防止未經修復治理的污染場地不當使用;同時要做好源頭治理,堅決遏制產生新的土壤污染,國土資源部將和發改委、環保部共同配合,嚴格控制“三高”項目的准入,在建設用地預審、土地審批等環節嚴格把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說,在落實國務院“土十條”中,住建部承擔的任務歸納起來主要就是“兩個嚴格管控”:嚴格管控已經被污染的工業場地,對這些場地的利用一定要保證安全;嚴格管控空間布局,防止新增土地污染。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表示,農產品質量與耕地環境質量不是簡單的對應關係,總體來說,我國主要農產品安全有保障,我國耕地土壤污染物超標目前是輕度超標,重度污染的比例比較少,可以採取一些措施治理,能夠安全利用。總體上,我國絕大部分受污染耕地是可防、可控、可治,嚴重污染不可逆的情況是極少數的。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