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成功叫停海外拍賣中國流失文物
針對日本橫濱國際拍賣株式會社撤拍中國流失文物一事,北青報記者昨日從國家文物局得到了證實。國家文物局表示,獲悉日本某機構計劃拍賣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後要求其停止拍賣,隨後拍賣機構撤拍了相關文物。國家文物局強調,我國一貫反對並譴責買賣非法流失文物的行為,“對於任何確認為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將保留追索的權利”,並“希望有關機構和個人認真遵守相關國際公約精神,尊重文物原屬國人民的感情,不買賣非法流失的他國文物,不以此類文物為名進行商業炒作”。
據了解,這是國家文物局首次成功叫停海外中國流失文物拍賣。此前,2009年,在法國巴黎大皇宮舉辦的“伊夫·聖洛朗與皮埃爾·貝爾熱珍藏”專場拍賣會上,圓明園鼠首和兔首銅像被法國佳士得拍賣行高價拍賣,引發華人世界的抗議潮。國內曾組織了近百人的律師團赴法抗爭,國家文物局也曾多次約見並致函佳士得有關負責人,但終究沒能阻止拍賣。
立法明確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文物不得上拍
值得一提的是,在該事件發酵之前,國家文物局已印發了《文物拍賣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指出,被盜竊、盜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確屬於歷史上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文物等幾類物品,不得作為拍賣標的。該辦法比《關於停止拍賣中國流失文物的函》的簽署提前了一天。
根據《辦法》,不得作為拍賣標的物品包括:依照法律應當上交國家的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義進行宣傳的標的;被盜竊、盜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確屬於歷史上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文物;公安、海關、工商等執法部門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沒收、追繳的文物,以及銀行、冶煉廠、造紙廠及廢舊物資回收單位揀選的文物。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國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貴文物;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及其構件;涉嫌損害國家利益或者有可能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標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通的文物。此外,《辦法》中明確,國家對拍賣企業拍賣的珍貴文物擁有優先購買權。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