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7日電/ 深圳共有220多萬非公有制經濟企業,數量多、規模大,占全市企業數量的95%以上,吸納了超過80%的就業人口,貢獻了60%以上的GDP。11月6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和深圳市工商業聯合會共同發布《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要求檢察機關注重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合理掌控辦案進度,嚴格慎用搜查、扣押、凍結、拘留、逮捕等措施,慎重發布涉及企業案件的新聞信息。
方案中要求,檢察機關和工商聯要切實保障非公有制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和創新收益,深入開展打擊侵犯非公有制企業違法犯罪活動,最大限度減少非公有制企業損失。同時,方案中還提出,檢察機關要注重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堅持查辦案件和依法監督並重,依法辦案與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並重,嚴格區分罪與非罪、刑事犯罪與民事侵權的界限;慎重選擇辦案時機和方式,合理掌控辦案進度,嚴格慎用搜查、扣押、凍結、拘留、逮捕等措施,慎重發布涉及企業案件的新聞信息。
檢察機關與工商聯將聯合成立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聯絡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聯絡工作辦公室。雙方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共同研究相關問題。對於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問題,檢察機關應當主動聽取工商聯的意見。此外,深圳市檢察院領導和檢委會委員每人定點聯繫1—2家非公有制企業,並要求定期走訪企業。
方案中還提到,要組織人員對涉非公有制企業的職務犯罪案件、侵犯知識產權類案件和其他重大侵權類案件等進行回訪,聽取涉案企業對檢察機關辦案的意見建議,改進檢察工作。檢察機關在查辦涉及非公有制企業及人士的重大案件或者涉及知名非公有制企業案件時,應當及時通報工商聯,工商聯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中要求建立“三個慎重”“三個一律”“三個禁止”和“三個及時”公開承諾制度,向社會公開承諾,對於涉及非公有制企業及人士的案件,在檢察環節做到“四個三”。其中“三個一律”要求:犯罪事實未查清的,一律不採取拘留、逮捕強制措施;證據不確實、充分的,一律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未經法定程序查明的案件信息,一律不公開發布。“三個禁止”要求:禁止對案件無關人員採取強制措施;禁止查封扣押凍結與案件無關的財物、賬戶;禁止以辦案為名干預涉案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以及自主經濟行為。
(來源:《南方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