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1日電/近日,《廣東省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實施方案》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時,若干配套文件亦同步印發各地市執行。文件提出,我省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的形式向居民提供基本服務和個性化服務,並要求2017年1月31日前,廣東各地要確定本地化的簽約服務包,完成收付費標準公布。
如何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順利實施?10日,圍繞著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省衛計委基層指導處相關負責人對這一系列政策文件作出了權威解讀。
鼓勵醫師個人開設家庭醫生診所
目前我省全科醫生缺口很大,2015年底只有全科醫生1.41人/萬人口,遠遠低於每萬人口擁有2-3名全科醫生的目標,且城鄉不均衡,珠三角和粵東西北不均衡。
為解決全科醫生(家庭醫生)人員不足的問題,我省提出鼓勵醫師個人、退休執業醫師、醫生合夥人等執業者(團隊)在我省城鄉社區(行政村)設置家庭醫生(全科)診所。
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家庭醫生(全科)診所,支持具有分級診療體系的醫療集團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逐漸充實家庭醫生隊伍力量。
推行差別化簽約 居民自願選擇服務包
全省城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行分類簽約、有償簽約、差別化簽約,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的形式向居民提供基本服務和個性化服務。
據了解,目前,我省已制定下發了第一批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分為基本服務包(含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及個性化服務包。首批服務包主要覆蓋一般人群、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高血壓人群、高血壓高危人群、糖尿病人、糖尿病高危人群等8類重點人群,個性化服務包包含如轉診綠色通道、預約診療、一對一的服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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