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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恒及游蕙禎(網絡圖片) |
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記者 黃博寧)就香港高等法院之於梁頌恒、游蕙禎兩人作出的判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時事評論員朱家健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香港高等法院是次判決也貫徹了人大常委第五次釋法內容,具法律基礎和依據事實作出的判決,乃是眾望所歸,合乎主流民意的期望。釋法是金津玉律,尤如定海神針,穩住了全港對取締“港獨”的期望和決心,也堵住了分離主義份子透過參與選舉進入政府體制和騙取公職的妄想,人大釋法成為及時雨,正本清源,“港獨”份子已不能借選舉平台或議會播“獨”。
中評社:怎麼看待這次高院的判決?
朱家健:香港高等法院是次判決是意料之內,也貫徹了人大常委第五次釋法內容,具法律基礎和依據事實作出的判決,乃是眾望所歸,侮辱國家和民族需付出代價,判決如此合乎主流民意的期望。這次法院判決也充份體現司法獨立,預計部分反對派政客會無風起浪,法院毋懼政客造謠頂住了反對派的輿論壓力,這才是真正的司法不會外界干預。
中評社:兩人若上訴,是否影響補選以及下面的安排?
朱家健:現階段梁、游未有提出上訴,也暫時看不出梁、游的上訴理據。反而,對反對派而言,梁、游的利用價值到此地步亦已耗盡,將會被反對派唾棄。即使上訴,梁、游也須分別向香港高等法院和香港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假若申請上訴許可成功,梁、游才能在香港終審法院進行上訴,若理據不充分,代表他倆人的代表律師也不會主張他們上訴,亦會勸退他們面對現實和尊重法院裁決,更現實的是梁、游需要先行支付已產生的費用,以及在上訴許可申請衍生的訟費,對兩名新加入失業大軍的青年政客來說可謂天文數字。
中評社:對劉小麗等其他人的司法覆核,法院是否會接納?失去議席的機會如何?
朱家健:法院亦會審理其他以個人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件,而根據人大第五次釋法內容,若當選人未有真誠及莊嚴地進行宣誓,宣誓無效,即時喪失公職人員資格;而宣誓時變速、變調、擅自篡改誓詞內容、手持與宣誓無關的道具或衣飾,也屬未有真誠及莊嚴地進行宣誓,劉小麗等的第二次、第三次宣誓理應屬無效,而監誓人也沒有資格去給予劉小麗再宣誓的機會,所以劉小麗的宣誓和就職不具法律效力。若干其他當選人的宣誓也出現不同的問題,同樣地,他們的議員資格是否有效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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