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應樹立大安全管理觀
《意見》提出,中小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武漢大學教育學院院長程斯輝指出,學校要制定完整嚴密的安全管理制度,應設置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之類的專門機構,也應配置專職人員,形成專職兼職相結合的學校安全管理隊伍。同時,還要有專門的工具配置、設施建設,使學生欺凌和暴力問題能夠及時預警、及時預防、及時處置。
《意見》提出,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等機制。
程斯輝指出,當下一些學校的安全管理,存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臨時抱佛腳”等現象。他建議,樹立學校大安全管理觀,把保證學校安全視為“頭等大事”,同時堅持全過程掌控:事前抓預防,事中抓堅持,事後抓處置。
重視家長、社區以及社會力量
《意見》提出,引導廣大家長盡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
南京師範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說:“家長要從源頭上防治孩子欺凌暴力行為的養成。父母是孩子模仿學習的第一對象,不少施暴學生就來自於暴力家庭。因此,家長首先要樹立對欺凌暴力的正確認知,掌握合理的應對方法,成為孩子合格的榜樣。”
《意見》提出,建立學校、家庭、社區、公安、司法、媒體等各方面溝通協作機制。
程斯輝說,要重視家長、社區以及社會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參與學校安全管理,參與平安校園建設。要將學校安全管理置於國家、社會以及社區安全管理的大體系進行謀劃、開展工作,使學校安全管理贏得良好外部環境,同時又為社會、社區安全作出貢獻,形成學校安全與社區、社會安全之間的良性循環。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姚建龍也認為,保護未成年學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而非學校一家之責。“只有包括學生、家長在內的各相關部門與主體的共同參與,通力協作,才能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這一世界難題,而這也正是《意見》的‘良苦用心’與核心內容。”
(來源: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