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7日電(作者 錢志庸)民主派一向言之鑿鑿地肯定年青人有能力和足夠成熟去參政,又支持他們的政治理想。或者後來梁游的言行實在過分惹火,泛民早前只好“搬龍門”,微踩一下梁游,然後集中猛踩人大釋法。他們表面是在法律層面上爭辯,實際上卻是一場政治鬥爭。李柱銘將梁游的大錯竟形容為“頑皮事”,更口出狂言指人大釋法猶如坦克車,衝入本港法治和立法權。
要知道是次人大釋法獲得了廣大香港市民的支持,後來連法庭也都承認了人大釋法的一致性。法官在梁游司法覆核案的判決中明確指出,人大是行使《基本法》第158條賦予的權力而釋法,亦承認該解釋對香港所有的法庭均具有約束力。法官同時說明,不論是否釋法,法庭的判決也都是一樣,有關法例在釋法前後的含義也相同。判詞寫得如此明白,但郭榮鏗卻仍然死撐,指法例含義既然相同就可證釋法是“僭建”,虧他能說得出這般不合邏輯的歪理。行外人或者覺得他說得正義凜然,行內人卻只會當作是笑話。如果郭榮鏗仍堅持“僭建論”合理,大可以此為上訴理由,為梁游出頭。
梁游恃著年輕,就能任意妄為嗎?就如專業人士不論年資長短,法律上期望他們應有的道德和知識水平是一樣的。專業人士失德,不會因為年資短而獲得原諒。年青人參政亦同理,梁游既然選擇了擔任立法會議員這關乎香港社會和民生的工作,就應該先要讓自己具備議員該有的超群能力和高尚修養。泛民明知他們犯下彌天大錯,卻以梁游年輕為由,在他們身上強加保護罩,實在對全港市民不公平。更何況,游蕙禎已二十五歲,梁頌恆也已有三十歲,已不是做“頑皮事”的年紀。單看辱華的行為,已是一個中學生都不會犯的錯。
如果一個成年人的思想幼稚,可能因為天生智慧低、教育水平不足,或受成長環境影響。但梁游兩名成年人,在政治上近乎瘋狂且自信“爆棚”的行為,造成的因素少不了泛民推波助瀾的“功勞”。筆者常疑惑,到底是一股怎樣的勢力,能令梁游喪失人性和理智,做出完全不顧後果、只為破壞香港的舉動?梁游侮辱華人、赴台宣揚獨立、又指已去信英國尋求對事件的關注,明顯牽涉外國勢力,挑起了所有中華民族的恐慌。他們在立法會上擺明車馬宣揚港獨理念,變相亦是在提倡革命,推翻現有政府,實在令社會憂慮。幸好人大釋法令社會釋除疑慮、釋法也獲得廣大市民的支持。筆者零願相信梁游是天生愚蠢,也不願相信梁游是受漢奸、政棍和外國勢力教唆,為了所謂的“遠大理想”而去出賣自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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