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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志願者因霧霾天告鄭州市政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2 11:16:11


 對話

  “空氣俠”:“我們不是真的在乎那32元的口罩費”

  12月1日,北青報記者對話孫洪彬和他的同事。他們代表環保組織空氣保衛俠(簡稱“空氣俠”),講述了打這場行政賠償官司的初衷。

  北青報:買口罩花了多少錢?這次打官司索賠多少錢?

  空氣俠:買口罩花費32元。我們的訴求就是請求賠償這32元以及50元的立案訴訟費。

  北青報:你對鄭州霧霾的真實感受是什麼?

  空氣俠:11月20日當天鄭州的霧霾確實有些嚴重。站在天橋上看見二七塔朦朦朧朧的,再遠一些的高樓根本看不見,而且空氣的味道有些嗆人。但廣場上大部分人都沒有戴口罩。我們去超市找防霾口罩,有個華聯超市賣的是棉質的保暖口罩。後來去了另一家大超市,在一個角落裡看到防霾口罩。

  北青報:給市長發公開信有回復嗎?

  空氣俠:截至目前,我們還沒收到對公開信的回復。發公開信是我們經常用的社會化倡導方式,公開信不僅郵寄給市長,間接地跟市長建立聯繫,公眾也可以看到信的內容。

  北青報:新鄉市中院收到訴狀後很快就立案了。意外嗎?

  空氣俠:11月30日看到立案通知的時候,確實有些意外。因為根據11月21日當天的情況,工作人員覺得不夠立案條件,說我們沒有直接向鄭州市政府提出過賠償申請。我們當時判斷法院可能會作出不予立案的回復,堅持要把材料交給法院。後來在11月23日,我們又向鄭州市政府寄出了索賠口罩費的申請書。我們咨詢過律師,他們說這個案子在程序上有些瑕疵。法院工作人員也說法理程序上行不通。但最後立案了,所以有點意外。

  北青報:打這場官司形式更像是一次行為藝術?

  空氣俠:我們當然不是真的在乎那32元的口罩費,更看重的是本案的形式意義。一方面,通過這種方式去督促政府治理霧霾,另一方面,希望能夠喚醒大家對空氣污染危害的重視。太多人都不把這個當回事兒。連我們這些“受害者”都不去重視,誰又會為我們的權益負責呢?

  北青報:你們希望哪個層面的官員出庭?

  空氣俠:非常希望市長能出庭。最好能夠當庭向所有受霧霾危害的普通市民道歉。

  北青報:你堅持認為鄭州市政府必須對霧霾負責,理由是什麼?

  空氣俠:《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都有規定,地方政府對本地的環境或大氣質量負責。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但如果地方政府沒有做到,他們“違法”誰來管?中央環保督察組不可能天天盯著一個地方。畢竟地方環境污染了,最大的受害者還是當地的普通人。所以為了我們的身體健康,我們有義務去督促政府積極治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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