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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榴彈 |
中評社北京12月20日電/12月5日晚,紫陽東木鎮村民冉某來到東木派出所,主動上交了一個自己一直用來砸核桃的物件,民警一看吃了一驚,這個東西竟然是67式手榴彈!民警立即進行了檢查,該手榴彈雖然沒有拉火裝置,但是不能確定彈體內是否還有炸藥。
經調查,原來冉某1991年在紫陽雙橋鎮工作時,有人送給他一個沒有拉火裝置的手榴彈,冉某看著這個東西頂端鐵塊堅硬,且拿起來又很順手,15年來一直 用它來砸核桃。在東木派出所開展的緝槍治爆、爆炸物品整治專項行動中,冉某收到了民警發放的宣傳單頁,才意識到他一直用來砸核桃的手榴彈也屬於公安機關嚴厲禁止私藏使用的彈藥,便立即上繳到派出所。鑒於冉某主動上繳悔過,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