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1日電/蔡英文以處理國民黨“不當黨產“作為她"轉型正義"的第一役,為此特别成立了一個委員會,國民黨透過司法訴訟保護自己,經三次行政訴訟,黨產會連三敗。
中央日報網路報“透視集”專欄指出,黨產會只是個三級行政機關,它卻同時擁有行政權和司法權,它只需經過內部會議就決定"當"與"不當",然後採取司法行動。譬如要求銀行凍結國民黨存款,又如單方面認定某機構是國民黨"隨附機構",將其財產或投資收歸國有。猶有甚者,多年前已被法院三審定讞的案子,黨產會還進行調查。其唯我獨尊的霸道,簡直是視司法如無物。
所謂"不當黨產",有或没有,必須透過司法程序才能認定,若謂國民黨有,難道民進黨就没有?而蔡英文一上任就成立"黨產會",只是針對國民黨,根本就是政治鬥爭,目的是要消滅唯一可以和民進黨競逐政權的政黨,以保住並延續民進黨的政治利益。
黨產會三連敗,說明“中華民國”司法在“憲法”保護下不允行政權恣意妄為,如果司法在這件事情上退守,那麼,“中華民國”司法就面臨了成為行政權工具的危機。三次行政訴訟判決黨產會皆敗的重要意義便在此。
有人認為蔡英文應該給黨產會頭上套上緊箍咒,壓制它的妄為,這恐是書生之見,殊不知,黨產會的妄為,正是蔡英文給它的,司法制度本來就在行政權頭上套上"依法行政"的緊箍咒,蔡英文卻把緊箍咒從黨產會頭上拿掉;黨產會的妄為是縁由蔡英文的妄為。有人比喻黨產會像明末的"東廠",如果東廠的宦官們没有皇帝授以大權,他們敢妄為嗎?
黨產會不會因為連敗而罷休,蔡英文亦然。“中華民國”司法能否真正獨立?請大家往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