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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務院:嚴禁以舉辦養老機構名義開發房地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23 17:05:58


  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提出要降低准入門檻,放寬外資准入,到2020年,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降低准入門檻,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同時,補齊短板,將養老資源向居家社區服務傾斜,向農村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傾斜。進一步擴大護理型服務資源,大力培育發展小型化、連鎖化、專業化服務機構。

  養老服務市場的發展目標是,到2020年,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和產品有效供給能力大幅提升,供給結構更加合理,養老服務政策法規體系、行業質量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信用體系基本建立,市場監管機制有效運行,服務質量明顯改善,群眾滿意度顯著提高,養老服務業成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能。

  具體措施方面,《意見》提出,要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按“先照後證”的簡化程序執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後,在轄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許可。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依法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範圍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非本地投資者舉辦養老服務項目與當地投資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當地不得以任何名目對此加以限制。

  《意見》在鼓勵境外投資者在華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市場,鼓勵境外投資者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其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境內投資者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意見》表示要加快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機制。對於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經營者自主確定。對於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合理確定,有關部門對其財務收支狀況、收費項目和調價頻次進行必要監管,同時加強對價格水平的監測分析。

  《意見》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設置改革過渡期,加快推進具備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成為企業或開展公建民營,到2020年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應不超過50%。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方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革。

  對於資金難題,《意見》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採取建立基金、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建設養老設施、購置設備和收購改造社會閑置資源等。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和應收賬款、動產、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提供信貸支持,滿足養老服務機構多樣化融資需求。有條件的地方在風險可控、不改變養老機構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其他資產抵押貸款的可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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