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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月10日電/從藥企到醫院,賣藥只能開兩次發票。國家衛計委解讀——
兩票制 能否制住虛高藥價(民生三問)
記者 白劍峰
來源:人民日報
1月9日,國家衛計委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解讀國務院醫改辦等8部門日前發布的《關於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
《意見》要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中逐步推行“兩票制”,鼓勵其他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中推行“兩票制”。自2017年起,全國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區、市)和200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率先推行“兩票制”。鼓勵其他地區執行“兩票制”,爭取到2018年在全國全面推開。
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計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指出,“兩票制”是藥品領域一項重要改革舉措,目的是減少藥品流通環節,使中間加價透明化,進一步推動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問 如何擠掉藥價水分
流通環節壓縮 中間加價減少
所謂“兩票制”,是指藥品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
《通知》要求,藥品生產、流通企業銷售藥品應當按照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普通發票,發票的購、銷方名稱應當與隨貨同行單、付款流向一致、金額一致。流通企業購進藥品應主動向生產企業索要發票。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驗收入庫時必須驗明票、貨、賬三者一致方可入庫、使用。公立醫療機構不僅要向配送藥品的流通企業索要、驗證發票,還應當要求流通企業出具由生產企業提供的進貨發票的證據,以便互相印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使用電子發票,通過信息化的手段驗證“兩票制”。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中推行“兩票制”,是規範藥品流通秩序、壓縮流通環節、降低虛高藥價的重要抓手,是淨化流通環境、打擊“過票洗錢”、強化醫藥市場監督管理的有效手段。
梁萬年指出,過去藥品從生產廠家到醫療機構存在很多環節,有的四票、五票,甚至更多,層層加碼,抬高藥價,銷售到醫療機構。老百姓 要多付錢,醫保基金也要多付錢。“兩票制”從流通領域入手,把環節壓縮,中間的水分大大減少。藥品從生產廠家到醫院,醫院進的是什麼價,賣的是什麼價,中間過程開兩票,稅務部門能夠看到每一票到底加了多少價。有利於及時發現違規的開票,並予打擊處理。
福建省作為綜合醫改的試點省份,在全國首個推行了“兩票制”。2009年,在全省藥品採購供應工作中認真執行“兩票制”。福建省醫保辦藥械採購配送監管處處長張煊華說,藥品採購不再向流通企業招標,直接招生產企業,讓生產企業與流通企業的責任連帶起來。並實行統一配送,減少配送環節。同時確定,生產企業向配送企業開具的發票為第一票,配送企業向醫療機構開具的發票為第二票。明確兩票之間配送費用的差價標準,實行“見二驗一”,即看到第二票要檢驗第一票,看是不是執行“兩票制”,看兩票之間的差價是不是很大。通過監管,遏制掛票走票現象,規範藥品流通。
張煊華說,福建公開遴選出11家基本藥物配送企業作為全省基本藥物的配送企業,規定各個採購片區配送企業不能超過10家。這促進了藥品配送企業的整合,全省配送企業的數量由原來的200多家減少到目前的62家,降低了流通成本。對於基本藥物,取消分片配送模式,實行全省統一配送,配送費用由原來的5%—8%降低為3%—5%。藥價也隨之降下來了。
福建還建立了醫保醫師代碼庫,從制度上規範醫生不能亂開藥、開貴藥,不能收受回扣。
問 如何遏制虛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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