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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法院裁定國民黨7.4億解凍 黨產會:遺憾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23 18:22:59


左起施錦芳、顧立雄。(中評社 吳政峯攝)
  中評社台北1月23日電(記者 吳政峯)中國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二次凍結永豐銀行帳戶及台灣銀行8張支票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3日下午裁准停止執行。黨產會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第124號聲請停止執行裁定結果表示尊重並深感遺憾。 

  以下是黨產會新聞稿的全文: 

  針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第124號聲請停止執行裁定,本會發言人施錦芳委員表示: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於105年8月10日公布後,中國國民黨旋於隔日即105年8月11日於永豐商業銀行臨櫃辦理提領新臺幣(下同)5億2,000萬元,並換開面額均為5,200萬元之臺灣銀行支票10紙,均未載明受款人、無禁止背書轉讓且取消畫線;其中1紙支票已於同年8月30日透過第三人帳戶提示兌領,意圖隱匿資金流向,顯已涉及違反本條例第9條第1項禁止處分之規定。 

  而國民黨在透過第三人帳戶領走資金後,迄今從來沒有依法報本會備查過,因而本會不得不依據黨產條例第9條第4款,以凍結帳戶及支票的方式來保全此不當取得之財產,由上述可知,本會難以期待國民黨向本會做事後備查,且行政機關若需於做成行政處分前,透過事先調查估算本案訴訟終結前所須之金額,亦即由本會為其作事前財務規劃,形同要行政機關干預政黨之運作,因此本會認為不宜也不可能採取此類做法。 

  另外,從本會凍結帳戶及支票後,國民黨曾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向本會申請過給付勞工勞健保及退休金、繳納違反選罷法罰鍰等事,只要其申請事項事關勞工權益並且符合本會辦法,本會一直都予以同意動支,事實上,本會以第9條相關規定來保全財產,更確保了這筆財產只能用在勞工相關權益上;因此絕無裁定所述因此影響到政黨之運作與存續等事,本會對北高行採取如此見解感到遺憾。 

  國民黨除了被本會凍結的永豐銀行帳戶及支票外,尚有其他黨費帳戶及政治獻金帳戶及資金可供運用,並非僅憑此帳戶及支票就能最後影響其存續,但遺憾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並沒有通盤考量此狀況。 

  最後,本會的成立宗旨及目的即在於創造並維護台灣公平政黨競爭環境,本會作此兩份行政處分的目的,僅是希望不要再有特定政黨憑藉黨營企業之股息股利,於起跑點就擁有極多資源,造成政黨競爭環境長久以來持續的、資源不公的懸殊狀態,一切所作所為,皆是為了打造公平的政黨立足點,對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第124號聲請停止執行裁定結果表示尊重並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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