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0日電/ “身心靈輔導機構”創造豐盛,宣揚“宇宙能量”可以創造財富和幸福,使一批城市女性著迷;熱衷在五星級酒店搞活動,讓學員賣房抵押、砸鍋賣鐵繳納上百萬元,“加盟合作”“換取福報”;收款不提供票據,謂之“靈魂的契約”,當學員要求退款,又予以拒絕。目前,已有不少學員報案、多地警方立案。
冬日的一天,趙霞(化名)跟隨同伴們登上了大巴車,踏上了維權路。
不惑之年的趙霞,看上去只是一位平凡的城市女性。但這個普通人,卻被一個叫“創造豐盛”的神秘組織卷走了300多萬元,賣了房子都沒還清債務。
創造豐盛,是一家所謂的“身心靈輔導機構”。官網介紹,其創始人張馨月是“國際身心靈導師、豐盛心理學的創始人”,目前“旅居海外”。
“你還有幾張信用卡能刷?”
2014年9月,趙霞的微信朋友圈出現了創造豐盛的相關內容。不久,趙霞又接到了創造豐盛的推銷電話。“電話裡說,聽聽課,就能幫我改善家庭關係、改善財富。我和老公關係很好,也不缺錢。可誰不希望更好呢?”
很快,趙霞來到了當地一家五星級酒店,體驗課程。
“有很多人上台分享,說身體好了、家庭好了、投資賺錢了。老師們也講了一些正能量的故事,讓我們追求成功、相信奇跡。”趙霞說。
配合燈光、音效,老師還會帶著近百名學員揮舞肢體、放聲吼叫,“同宇宙能量連接、共振”。最後,工作人員會將亢奮中的學員們引入正題——辦學習卡。
趙霞花5萬元辦了卡,成為了創造豐盛的會員。
財富課、關係課、影響力課……這些價值不菲的課,往往一天就得上萬元。5萬元的學習卡,轉眼就花光了。在“導師”高某的勸說下,趙霞在2014年底交了100萬元,從普通會員升級為“督導”,以享受免費聽課的待遇。
創造豐盛的成員,分為不同層級。普通會員之上為“督導”,聽課有優惠;再往上為“校長”,可以在所處城市開設培訓中心,要價數百萬元;再往上則為“導師”,負責一省的業務,要價數千萬元,地位僅次於“馨月老師”。
“高某說,這100萬是用來投資的,以後能返還。”趙霞表示,“我交完錢,想要票據,但高某說這是‘靈魂的契約’,立字據是約束小人的。”
趙霞投入到了學習中。書中,張馨月提倡順從。“要與大家往一個方向使勁。你必須常常說‘嗯、是、好、我願意’。這種和諧的力量,能為你提升頻率。”
張馨月還一再宣揚“錢要流動”。“錢是能量,能量是需要流動的。”“越攢錢就越容易有病,因為能量不流動,阻塞了。”“當你調整頻率到感恩和愛的時候,等於你接受宇宙恩典的管道比別人的粗。”
“你還有幾張信用卡能刷?”“你還有車和房能抵押嗎?”勸捐之下,一旦有人猶疑,張馨月書中的“一起使勁論”就派上了用場。“他們說,如果你不跟大家一條心、一起共振,你的能量就會減弱,你就什麼都不會好了。”趙霞講道,“周圍的人都在說‘是’‘好’‘我願意’,自己也就被牽著走了。”
至於楊麗(化名),她在體驗過巴厘島的“生死回望”課程後,“感覺釋放了壓抑的情緒”,於是交了100萬元,當了“督導”。“他們跟我說,‘督導’每年可以出國培訓10次。學成再給別人講課,月收入10萬元,一年就賺回來了。”
少則損失數十萬,多則上千萬
2015年5月,趙霞不惜借高利貸,又凑了200萬元,交了上去。這一次,是高某勸趙霞加盟合作,成立培訓中心。
“她說每個會員交的5萬元,會有2萬元給中心,作為維護費。我不願意,但她說這是光榮使命,砸鍋賣鐵也要交。成立中心,能成為全城人的‘燈塔’,功德無量,整個家族、世世代代就都妥了。如果退縮了,你就不再受到‘馨月老師’能量場的保護了,這輩子也就完了。”
趙霞與另一人各出了200萬元,成立了中心。然而,高某在兌現維護費時,卻打了折扣。中心只拿到幾十萬元,還不夠場地租金等運營成本。
楊麗的處境更糟糕。她不僅交了400萬元成立中心,還交了100萬元使丈夫成為國際學員,又另交了50萬元,投資所謂的“點石成金”項目。至於“錢款可以退還”“投資可以賺錢”等承諾,則無不成為泡影。
趙霞向高某等人討說法,始終沒結果。得知2016年4月的溫哥華之行可以見到長年旅居海外的張馨月,趙霞將希望押在了這次“朝聖之旅”上。
然而,每個人與張馨月面談的時間,被限定為1分鐘。“還有人囑咐,絕對不能跟‘馨月老師’談消極的事,否則修行就功虧一簣了。”
終於,趙霞見到了神秘的“馨月老師”。在1分鐘裡,張馨月只是告誡趙霞:“你的能量場不對,要好好改。”
2016年8月,《新京報》曝出創造豐盛“涉嫌精神傳銷”。趙霞徹底醒悟,加入了維權隊伍,輾轉奔走。
她接觸的維權者中,少則損失數十萬,多則上千萬。
截至目前,上海警方對創造豐盛的工作人員實施過調查,但因為報案者難以提供財務票據,相關證據不足,旋即釋放了組織者;廣西南寧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以涉嫌詐騙立案偵查創造豐盛,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遼寧沈陽市公安局渾南分局曾接到20餘人報案,稱來自吉林的創造豐盛人員在沈陽市組織活動,渾南分局隨即以涉嫌詐騙立案,並前往窩點調查,但相關人員已先期撤離,他們在沈陽的資產則被吉林警方申請查封。
創造豐盛方面,則在其官網刊出說明,否認層層返利、傳銷、詐騙的指控,稱課程都是明碼標價,加盟培訓中心的“合作推廣者”理應自負盈虧。在官網的“聯繫我們”頁面,則僅剩下創造豐盛在海外的場所、電話,國內的聯繫方式卻一無所有。
算傳銷和精神控制嗎?
創造豐盛的做法涉嫌傳銷嗎?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王新向記者表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客觀行為構成須同時具備以下要素。“收入門費”: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定層級”: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這是傳銷的組織結構特點;“拉人頭”: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騙取財物”:這是傳銷活動的本質特征和最終目的;“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這是傳銷活動的社會危害性。
犯罪主體方面,鑒於傳銷活動是聚眾性行為,參與傳銷的一般人員具有違法者和受害者的雙重性,為了分化和瓦解傳銷組織,防止打擊範圍過大,刑法將本罪的犯罪主體限定為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主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出於故意,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創造豐盛鼓勵學員交錢,加入創造豐盛體系成為督導、校長。這就是一種比較典型的“收入門費”行為。形成學習卡會員、督導、校長、導師這樣的組織架構,也符合傳銷罪客觀行為構成上的組織特征。以發展會員的數量作為計酬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符合“拉人頭”的構成要件。
本罪第四個要件是騙取財物,司法解釋將此解釋為虛構或者誇大盈利的前景,而從他人繳納的費用中非法獲利。從報道看,創造豐盛存在著向加入者虛構或者誇大盈利前景的情況。最後,要看其活動是否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而其的確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
創造豐盛的做法算精神控制嗎?中國傳媒大學傳播心理學副教授倪桓介紹說,人都有理智,很多人能參與進來,不至於說這完全是一種騙術。開始接觸其體系時,確實會有一些調節效果,比如幫助學員宣洩負面情緒,打開僵化的意識。但是,其課程都是很流程化的,上百人的集體授課,無法一對一深入幫助學員。而每個人的心理問題是具體化的。標準化課程能否解決不同學員的不同問題,她對此比較懷疑。
她認為,組織的領導者被神化了,整個組織也很神化,宣稱要連接宇宙的能量。學員在其中非常有依賴性。投入其中,感覺組織、導師才是你力量的來源。這種制度設計下,學員成為個別人的粉絲和體系的維護者。個人的自我意識中都多少有些欠缺,我們很容易把自己欠缺的東西理想化到某些他者身上,通過維護他們的完美來變相維護自己受到損害的自我意識和價值感。這種運作體系非常培養人的依賴性,形成了一種隱性控制。
其次,在密閉場合裡集體授課模式下,會產生一種“烏合之眾”的心理效應。即個體獨處時可做理性判斷,但處於比較狂熱的群體中時,個人容易喪失自己的理性,受到周圍人的引導。而導師說什麼,學員被誘導回答yes,這也很像催眠術裡的yes-set(是的設置),具有洗腦效果。
類似創造豐盛這樣的課程還會強調自己是一個即刻改變的機遇,這抓住了大眾走捷徑的急迫心理。但這從心理成長規律上看是不可能的。
而正規的心理咨詢有以下特點:它的目標是讓來尋求幫助的人,相信自己、並通過完善自己的力量而變得更好,而不是依賴一個權威的幫助。心理治療的專業人士,不會為了滿足自己的自戀情結,刻意在來訪者面前抬高自己,而是創造一種關懷平等的治療環境。它會讓自己更加真實,而不是更完美。人都有正面和負面的情緒,不是只有正能量的一面。好的心理咨詢可能會暴露人性的缺點,但在心理咨詢中會慢慢接納這一面,接納自己就是一個完整的人,而不是只允許自己是一個完美的人。它也會讓人變得更加包容。接納自己的不完美,也會慢慢包容與他人的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