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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之璋今天舉行《二二八真相與謊言》新書發表會。(中評社) |
(二)、族群性格差異:
日人治台五十一年,台灣中小學及職業學校普及,其目的只是在提高勞工素質。完全沒有重視整個台灣文化及公民素質的動機。
當時台灣六百多萬人只有一所大學“台北帝大”,即是今天台灣大學前身。台北帝大的學生百分之九十五是日本人,台灣人只佔百分之五,而且不准唸政治、法律等科系。
當時日本政府對台的教育政策是“不得注入台人精神文明”,其理由就是怕台灣人造反。
台灣地處邊陲,又是移民世界,文化自然比中國落後。凊末台灣建省,台灣巡撫劉銘傳鋭意經營,農田水利、交通建設、興建學校成效斐然,但是劉銘傳在台六年去職,許多計劃未及推動,其後邵友濂、唐景崧繼任,沒多久甲午戰敗,台灣割讓給日本。
這段歷史如果用接受教育概念來解讀,就像小學剛畢業(清領當時,台灣老師是移民中的知識分子、士紳階級興辦之民間私學以及劉銘傳時代所辦之公學,傳承的是中國文化)就轉學了(因為台灣割讓給日本),而日本根本沒心好好教育台灣人。所以日本人統治台灣五十一年,台灣人不但轉學生,反而是留級生。
台灣在日據時代的社會是一個不健全的社會,除了統治階級日本人跟皇民分子外就是下層農工,缺少了知識份子及中產階級這一群身分的群組。
一般百姓除了保留漳、泉不良遺風之外,又沾染了許多底層日本文化。因為一般庶民只能接觸到日本浪人、警察。所以日據台灣五十一年調教出一批結合中、日惡劣文化之大成的壞份子。這些人在二二八其間凶殘的行為絶不輸給南京大奢殺的日軍。而來台的軍政長官,包括陳儀在內都不瞭解,看到社會抶序很好,以為表面上還是傳統華人社會,卻不知其族群性格既保有傳統漳、泉好鬥、排外的遺風,又加上日人凶殘性格。
日本人用警察暴力使合灣人屈服,但是沒有培養、提升台灣人的公民素質。日本人在台灣完全沒有培養百姓民主、法治的觀念。而民主跟法治是一體兩面,民主是法治的基礎,毫無民主觀念的法治,是非常脆弱的,一有風吹草動法治基礎就會全面動搖。二二八的遠因之一正是如此。
台灣人被日本人高壓統治五十一年,習慣了日本人的嚴刑竣法,突然來了一批日本人一直醜化、藐視的中國人來到台灣,一開始因為中國是戰勝國,台灣人對來台官員還有幾分敬畏,後來發覺中國警察不打人,官員不擺架子。再加上中國公務員在工作態度上,工作效率上確實不如日本人,於是漸生藐視之心(註高雄郭國基對彭孟緝談話),許多皇民分子漸生復辟幻想,許多野心份子也產生獨立念頭。他們這些反應基本上是來自對中國人的誤解,以為中國人懦弱,中國軍怕死不能打仗。所以大家都相信武力推翻政府是會成功的。但是他們不知道看來溫和的公務員是一批中國的菁英,尤其是高階主管,他們懐抱著很髙尚的理想,來台對一群被日本人欺壓了五十一年之久的台灣人服務,貪官污吏只是少數(王小波會議發言、蘇繼光回憶錄)。他們更沒有想到中國軍人是很能打仗的,二二八期間台灣戰鬥部隊不足一個團,防守幾十個據點。
台灣人跟大陸來台的中國人互不瞭解是二二八發生的主要原因。
(三)、日產接收開罪全省皇民分子
日產接收引爆極大風波,陳儀一次開罪了所愛所有皇民分子及地痞流氓,這些人後來幾乎全部參加二二八。日產接收問題一直延伸到今天的國民黨黨產問題。
我們且看民調八十二年“行政院”版本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事實上問題完全相反。陳儀接收台灣,規定所有日本政府公財歸“中華民國”政府所有,日本人私人財產公開招標。日本投降後,許多日本人將房屋贈送給親日皇民,更有大批皇民分子強佔日人私有財產。陳儀的政策防礙了這些已經非法侵佔日人財產的刁民,所以他們群起反對政府。
未久,發生二二八事件,政府對日產問題從寛處理,日產合法、非法、過戶問題一直到民國五十幾年尚未結束。
“從寛處理”等同放水,沒想到幾十年後民進執政,清算國民黨黨產的正當性。警察、強盜身份倒置,歷史真會開玩笑。
二二八是個偶發事件,而且是件小事,用法律的觀點來看,應該是執行公務過當、使用槍械過當,導致民眾一死一傷。事件發生後政府即採取息事寧人,甚至偏袒民眾的做法,將傅學通、葉根德等全部關押、起訴。後來傅學通一審被判死刑。但是官方釋出的善意並沒有逹到化解矛盾的效果,反而助長了民眾的氣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