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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評現場:蔡丁貴焚旗聲稱犯法行為我來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01 00:44:35


獨派蔡丁貴(圖中)焚青天白日旗。( 中評社 吳政峯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日電(記者 吳政峯)訴求“台獨”的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28日率百位民眾到中正紀念堂抗議,民眾分別爬上牌坊兩側門柱掛上“二二八民族屠殺元兇在此”白色布條,牌坊前的地面也鋪上“拆除228元凶銅像”巨大布條。

  當蔡丁貴點火焚旗,一旁被警方強勢隔開的藍營群眾看到青天白日旗在烈火裡焚燒殆盡,氣得打電話叫消防車;不過,當消防隊員趕來前,一名員警迅速衝進火場,持滅火器滅火,化解虛驚。看到這一幕,蔡丁貴表情顯得錯愕。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60條,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蔡丁貴在焚燒“中華民國”國旗之前,還向在場綠營民眾表示,焚燒“車輪旗”( “中華民國國旗” ),依照“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法律,這是犯法的,“那麼,這個犯法的行為,就由我來做就好了”。

  蔡丁貴還說,蔣介石是二二八大屠殺的元兇,所以他要推翻“中華民國”的殖民體制。“文化部長”鄭麗君曾答應他在二二八當天,藍營或綠營群眾,都不能進入“臭頭廟”廣場 ( 中正紀念堂 )。但在場維安的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的大批警員竟然圍堵綠營群眾朝著紀念堂的方向前進。“這一部分是顯然有人下的命令!蔡英文政權顯然是有想要維護“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用心!”

  中正紀念堂,3層台階高14.5公尺,主體牆高24公尺,斗拱至寶頂尖高31.5公尺,合共70公尺。大門高16公尺,重75噸,為青銅鑄建。正堂分上下2層,上層平面為40公尺見方,四角各突出7.5公尺,後方居中設立蔣介石座姿銅像,以供瞻仰。下層大廳設有文物展視室、中央通廊、演講廳、懷恩藝廊、中正藝廊、瑞元廳、中正紀念圖書館、蔣介石紀念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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