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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3月2日電/針對近來有23個省份發布的總計約45萬億元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李樸民在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刺激計劃”不是一回事,不具有可比性。
李樸民表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是全社會以貨幣表現的製造和購置固定資產活動的工作量以及與此有關的費用,“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既包括政府投資,也包括民間投資,還有外商投資等其他投資。它與GDP一樣,是一個總量的概念,而不是一個增量的概念。所謂“投資刺激計劃”,是在特殊時期需求不足的情況下,主動增加政府投資的規模,來拉動內需、穩定增長。
據悉,2008年實施的“4萬億”計劃是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產生的衝擊而臨時推出的舉措,主要是用於基建、保障房建設、汶川地震災後重建、社會民生等。民生證券研究院PPP研究中心負責人朱振鑫此前在接受採訪時表示,2008年的“4萬億”屬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量,而“45萬億”是地方政府每年例行的工作安排,是一種常態的存量。
“前幾天國家統計局發布數字,2016年我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60.65萬億元,同比增長7.9%。如按照這一速度,2017年全國32個省級單位(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將會達到65萬億元左右,與一些媒體報道的23個省份今年的投資可能達到45萬億元是基本匹配的。”李樸民說。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制約經濟發展的因素,供給和需求兩方面都有,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給側。”李樸民表示,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必須按照新發展理念的要求,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適度擴大總需求,加強預期引導,深化創新驅動,加大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補短板的工作力度。
“要切實從滿足需求出發,從嚴重制約經濟發展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著手,從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著手,既補硬短板也補軟短板,既補發展短板也補制度短板,增加有效供給,堅決防止形成新的過剩產能和盲目重複建設。”李樸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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