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文端(中評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3月6日電/主管港澳事務的張德江委員長出席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聯組會,就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發表重要講話,不僅重申了中央的一貫立場,而且針對香港當前局勢表達了中央的最新看法,具有強烈現實針對性。其中,有四方面的重要信息值得深入解讀:一是對“中央信任”作出清晰界定,對特首的信任不同於一般問責官員,否定了“擔任過主要官員就可以出任特首”的說法;二是對“管治能力”提出新要求:要有強烈擔當精神和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躲躲閃閃就不合要求;三是特別強調中央的任命並非“橡皮圖章”,中央有權任命,也有權不任命,否定了所謂“中央不可能不任命”的說法;四是囑託愛國愛港選委要有擔當,到關鍵時刻要堅定投票,確保順利選出符合中央要求的特首人選,打破“暗票翻盤”的幻想。
中央信任:特首不同於問責官員
關於中央信任問題。
中央對行政長官的標準有四條: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其中,“中央信任”是今次特首選舉中新提出的要求,因而受到特別關注。那麼,“中央信任”到底有什麼含意,張德江的講話作出了明確界定:行政長官地位重要,角色關鍵,不同於一般的特區問責官員,中央對行政長官的要求必須更高。張德江的界定標明:中央信任有不同層次:對特首的信任與對主要官員的信任,是兩種不同層次的信任。
行政長官是特區的最高領導人,是特區最重要、最關鍵的職位,事關香港管治權誰屬。作為特首標準的“中央信任”具有特定的含意,是專指中央對一個人能否擔任香港特區最高職位的信任,是一種極高層次的政治信任。特區主要官員的地位與重要性不可能與行政長官相提並論。中央對主要官員的信任則是低一層次的信任,二者絕不能等同。一個頗能說明問題的例子是:中央已經任命了有“泛民”背景的人士出任主要官員,但能否由此推論說,中央現在就可以信任“泛民”人士出任行政長官?
在今次特首選舉的過程中,不斷有人說,擔任過主要官員的候選人,沒有理由不能得到中央信任出任特首。在張德江對“中央信任”的界定面前,這種說法遭到了明確否定。
管治能力新要求:擔當與駕馭能力
關於管治能力。
過去講特首人選的管治能力,主要是講的正常情況下的行政管理能力。面對新的複雜尖銳的政經形勢,張德江的講話對管治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任行政長官必須要有強烈的擔當精神和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
今天的香港,回歸祖國已經二十個年頭,“一國兩制”實踐和社會經濟發展正處在矛盾的多發期,不僅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凸顯,經濟發展面臨諸多困難,而且社會環境極度政治化,違法“佔中”、旺角暴亂、“港獨”肆虐,既是挑戰特區政府,也是挑戰中央。有人甚至形容香港進入“政治決戰階段”。下一任特首面對的挑戰之嚴峻、複雜,非同一般,既要有解決香港社會深層次矛盾的承擔和能力,又要有“堅決維護國家統一,保持社會政治穩定”的堅強意志,唯有有擔當、能夠駕馭複雜局勢的人,才可堪當重任。如果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躲躲閃閃,工作上被認為“懶散無為”,就不符合“管治能力”的要求,不可能被中央認可為有擔當、有能力的人。
中央有權任命也有權不任命
關於中央任命問題。
張德江特別強調,中央對行政長官有實質任命權,並非“橡皮圖章”。這顯然具有強烈針對性。
自特首選舉開始以來,香港社會就一直存在一種說法,認為“中央不會不任命香港選出來的特首人選”。有人甚至對“中央可能不任命”的說法大肆攻擊。這就帶出一個必須回答的重大問題:香港選出來特首人選,中央是否必須任命?張德江的講話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中央對特首人選有實質的任命權,對香港選出的特首人選,中央有權任命,也有權不任命,關鍵看其是否符合中央的四個標準。
張德江專門論述了中央對特首實質任命權的憲制依據。張德江強調,中央對行政長官的任命權,是體現國家主權的行為,也是中央行使對香港管治權力的具體體現,關係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確實施,關係到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如果香港選出的特首人選不符合中央的四個標準,不能得到中央的充分信任,中央就不可能任命,否則,就會損害國家的主權,損害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張德江的講話也是提醒香港社會,務必要按照中央的四個標準選出特首人選,要全力避免中央和香港市民都不願見到的中央不任命的“憲制危機”。
建制選委要有責任擔當堅定投票
關於愛國愛港選委的責任擔當。
張德江囑託愛國愛港選委要有擔當精神,到關鍵時刻要堅定投票,可謂是有的放矢,抓住了關鍵。雖然說,反對派取得300多個選委席位,但建制派仍然有800多名選委,大大超出601票的當選門檻,完全可以掌控大局。面對反對派支持的候選人所謂“暗票翻盤”部署,愛國愛港選委須本著對國家對香港的高度責任感,以國家發展大局和香港整體利益為重,堅定投票,確保順利選出符合中央要求的行政長官人選,這是中央的期望,也是香港廣大市民的期望。
作者系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
(來源:文匯報) |